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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不收回暴動「定性」/方靖之

時間:2019-06-17 03:12:52來源:大公報

  特區政府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雖然暫緩決定有助穩定局勢,釋除社會對於修例的一些不滿,但對於一班志在發動暴動的暴徒來說,他們當然不可能收貨,他們的目的不但要政府撤回修例,更要政府收回暴動的「定性」,並且承諾不會檢控他們的暴動罪。

  這些要求不但囂張,更是目無法紀,以為夠暴力夠多人,就毋須承擔法律責任。不過,林鄭特首已表明,示威者不僅是和平地表達意見,還用了殺傷力武器,警員的執法理所當然、「天公地義」。林鄭月娥重申,對於上周三金鐘的衝突,前線警員的處理屬警務處的責任,她贊成及同意「暴動」的說法。言下之意,當日暴動的定性不會改變,對於暴徒的行為,政府必定會追究到底,在大是大非面前,在香港法治面前,暴徒以為靠嚇就可逃避刑責恐怕只是一廂情願。

  區分暴徒和一般市民

  在這場風波中,首要區分暴徒與一般上街的市民。市民上街表達訴求大多和平理性,儘管政見不同,但都應該尊重。但在暴動中,發難的都不是一般市民,他們是有預謀、有部署、有裝備的暴徒。不斷衝擊警方防線,不斷指罵及襲擊警員,這些人都有統一的衣飾裝備,在暴亂前更有全盤部署,包括在不同地點設立物資站、醫護站,在發難時哪些人負責衝鋒、哪些人負責拍片、哪些人負責後勤等,都有明確分工,暴徒更準備了大量具殺傷力的武器攻擊警員。這些都有大量的新聞片段作證據,這些人怎可能稱為一般市民?

  恰恰相反,這些人不但不是一般出來表達訴求的市民,而是一心策動暴亂的暴徒,並打算以和平遊行的市民作為「人肉盾牌」。

  這幾次暴力衝擊之所以造成不少人受傷,原因並非警方使用過度武力,而是一班暴徒故意攻擊警方,當警方欲上前制服他們時,他們立即有部署的四散離開,而將原來在後排的一般市民,尤其是青年學生推上最前,結果在兵荒馬亂之際,造成了一些損傷,當中原因正是這些暴徒有計劃地利用現場的青年學生作「人肉盾牌」。

  暴徒一方面利用他們來阻撓警方行動,另一方面大肆炒作青年學生受傷,指責警方打傷學生,繼而挑動民情,這一套伎倆正正在這場風波中不斷上演。但其實,真正靠害青年的正是這班暴徒,而一直在煽動青年學生上前線的反對派、「教協」同樣是罪魁禍首。如果要追究青年學生受傷的責任,一班暴徒及反對派政客都逃不了。

  這班暴徒在反修例風波中明顯進行全盤部署,包括事前的訓練、購入物資、裝備,以至用青年學生做「人肉盾牌」等都有周詳計劃。這些暴徒大多屬於「港獨派」、「激進本土派」分子,並且就暴動設立多個群組,包括所謂「戰術公海」等,主要是研究及討論各種暴亂戰術,裏面更有所謂外國退役士兵,定期為一班暴徒提供資訊及教路。在暴亂前夕,他們更出版「抗戰抗警手冊」,教授各項暴動技巧,最終引發這場暴亂。

  以這些人的組織性,暴力程度以至對社會的影響,當然是一場暴動,這些人不是暴徒,難道是奉公守法的市民?暴徒及反對派想摘去暴動的帽子,不過為逃避刑責,讓暴徒留下「有用之身」,在將來的政治風波中繼續擔當馬前卒。如果這些人都不是暴徒,這樣伊斯蘭國都不應稱為「恐怖分子」。反對派為暴徒叫屈,說明他們都是一丘之貉。

  需考慮訂立《禁蒙面法》

  對於暴徒,由於他們的隱匿性,在暴動時又習慣躲避於人群身後,所以更需要精準打擊:一是盡快在香港推動蒙面法立法,禁止蒙面人參與集會,令他們難以掩藏面貌,也方便之後的檢控。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指出,戴上面具、口罩會令人認為犯罪行為不會被追究,因此更大機會做出極端行為。在早前法國「黃背心」騷亂中,出現了名為「破壞者」(Casseur)的職業暴力分子,他們在遊行中進行各種包括打砸燒等暴力行動。「破壞者」會預先戴上面具、頭盔等裝備,與部分「黃背心」示威者一同向軍警展開暴力衝突,造成極大的破壞。因此,要消除暴動隱患,首先要令蒙面暴徒無處容身。事實上,美國十個州、加拿大、奧地利、德國、西班牙、挪威、瑞典、俄羅斯以及瑞士等國家,都已訂立禁蒙面法。訂立禁蒙面法,將令暴徒難以混入人群,不但防止暴動發生,更是保障遊行市民的安全,理應及早進行。

  二是重點追蹤一些煽動、教授暴力抗爭的網頁,及早查獲並作出檢控,追查背後人士,不要讓這些網頁長期存在,並且向青年「洗腦」。早前警方已經截獲一些非法網站及交流軟件,但這些暴力群組在網上大量存在,對青年大量「洗腦」,大量招收暴徒,對於這些煽動暴動的網頁不但要全力打擊,更要揪出背後勢力的黑手,斬斷暴動的罪惡鏈。更重要的是,對於暴徒不能姑息,必須予以檢控,這是不能退讓的底線。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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