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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香港政治轉折點/楊 堅

時間:2019-05-20 03:17:51來源:大公報

  從幾個角度看修訂《逃犯條例》,都得出一個觀點——這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近22年最嚴重的一次政治較量,是香港政治重要轉折點。

  從大國博弈角度看。2003年下半年《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夭折,是一次嚴重較量,美英聯手動員他們在香港的幾乎所有的力量,打得特區第二屆政府措手不及。但是,那時中國與若干西方國家的關係大致良好,請注意,當時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不久,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指望中國融入全球經濟秩序將引發中國政治體制演變。於是,2004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以及對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能夠扭轉當時香港政治形勢。

  美干預變本加厲

  這一回,修訂《逃犯條例》即使被一些人視為特區政府重啟《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前奏,但修訂本身不能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相提並論。然而,美國的干預變本加厲。繼安排陳方安生、郭榮鏗、莫乃光訪美,提供美方高調反對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一個出口,李柱銘又被安排率代表團訪美,讓華盛頓把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音量進一步提高。隨着美國調整其全球戰略和對華戰略,香港成了美國全面持續遏制中國的一個平台。美國要把修訂《逃犯條例》置之死地。特區政府無法管治,顏面掃地,粵港澳大灣區開局不利,符合美國遏制中國崛起的戰略目標。從這樣的意義上說,修訂《逃犯條例》必須如期完成。

  從香港管治角度看。反對派公然篡奪立法權既反映他們在政治上日暮途窮而窮兇極惡,也折射中美關係變化。美國欲修訂《逃犯條例》夭折,自然就指揮其嘍囉無所不用其極。歷史上,反對派在立法會製造鬧劇莫過於2016年10月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宣誓時那幾個丑角的表演,但相比近日塗謹申之流篡奪法案委員會的「沐猴而冠」,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2016年10月立法會議員宣誓鬧劇是公然藐視《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全國人大常委會不得不及時釋法予以堅決打擊和遏止。如今,反對派篡奪立法權,破壞立法會正常運作,是公然藐視《基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一系列條文,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聽之任之嗎?

  「拒中」勢力不能為所欲為

  如果修訂《逃犯條例》夭折,那麼,現屆政府將無法繼續管治。如果聽任反對派篡奪立法權,那麼,將無法繼續管治的還有下屆政府。從這樣的意義上說,修訂《逃犯條例》必須如期完成。

  再從立法和司法角度看。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意見以及替代的意見,集中到一點,是把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區當作脫離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區的一個單獨司法區,彷彿就是一個「國家」;同時,是視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獨立和終審權高於國家立法權和司法權;或者,至少是以為同國家的立法權、司法權平起平坐的。如果這樣的觀點成立,那麼須需爭取「本土自決」或「港獨」。從這樣的角度看,就容易理解為什麼這一回美國非把修訂《逃犯條例》扼殺掉不可。如果《逃犯條例》修訂失敗,反對派篡奪立法權不被禁止,現屆政府無法繼續管治,而「形同國家」的司法獨立又得到鞏固,試問:華盛頓豈不是在全面遏制中國方面打了一個大勝仗⁈香港的「拒中抗共」政治勢力豈不是更加為所欲為⁈近幾年修築的遏制「港獨」的堤壩豈不是被打開一個大缺口⁈從這樣的意義上說,修訂《逃犯條例》必須如期完成。

  為如期完成修訂《逃犯條例》,特區政府必須自覺接受中央領導和指導,採取果斷措施。毋須同反對者扯淡。一旦陷入無休無止的爭論,包括法律觀點的爭論,將上反對派及其後台老闆的當。堅決果斷如期完成修訂,必定招致反對派及其後台老闆的強烈反撲。但是,修訂夭折的後果將難以設想。

  這是檢驗愛國愛港陣營所有政治團體的試金石。若干政治團體、政治人物也許偏好「建制派」這樣的標籤,以為可以在修訂《逃犯條例》上向政府討價還價。錯了,朋友!如果建制嚴重受損,試問你們還做不做「建制派」⁈政治上的叛變,較之政治上的頑固,更惹人厭惡。「拒中抗共」頑固分子在個人政治道德上尚能自滿。從「建制派」滑向反對派則是個人政治道德的淪喪。

  香港政治又一次處於重要轉折點,較之以往幾次具有新特點。以往幾次轉折點,2003年「七一」遊行後,2005年12月關於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政改受挫後,2014年9月至12月為期79天的非法「佔領中環」行動發生時,特區政府和愛國愛港力量在中央領導和指導下大體能夠處理,特區管治架構和規則基本未受影響。這一回能不能如期完成修訂《逃犯條例》?如期完成修例香港何去何從?不僅必須更依賴中央的領導和指導,而且將引起特區管治架構和規則調整。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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