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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包庇逃犯居心何在/李曠怡

時間:2019-05-16 03:17:57來源:大公報

  近日《逃犯條例》修訂鬧得熱烘烘,社會上爭議不斷,議會內鬧劇連場,衝突也越演越烈。為何這次旨在堵塞漏洞,打擊跨境罪行的法例修訂,會被反對派說成是洪水猛獸般的「惡法」呢?反對派用盡全力也要包庇逃犯,究竟安何居心呢?

  自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來,反對派陣營便一直製造恐慌,散播不實言論,對外宣稱條例修訂一旦通過,內地政府便能為所欲為,隨時提出引渡逃犯要求,特區政府亦不得不從,內地政府藉此打擊異見者,雲雲。但這根本與事實不符。

  政府目前提出《逃犯(修訂)條例草案》,主要針對干犯嚴重罪行的逃犯,並會保留現行《逃犯條例》的人權和程序保障,包括政治罪行不移交、必須符合兩地同屬犯罪原則、死刑不移交、不能移交至第三方、一罪不能兩審、可申請人身保護、有上訴及司法覆核的權利等,確保涉案人的人權獲得充分保障。而且移交過程嚴謹,所有移交請求會受到行政機關及法庭雙重把關,行政長官亦有權拒絕移交請求,絕非「有求必應」。筆者相信絕大部分港人都是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只要不觸犯法律,實在毋須過慮。

  不過,即使政府官員就這次修例多番解說,強調這次修例並非專為內地而設,而是適用於任何未有與香港簽訂長期協定的地方。但是「逢中必反」的反對派想當然不會如此輕易罷休,他們更不會放過任何可以挑起兩地矛盾的機會,轉而指控內地司法制度,聲稱擔心港人引渡到內地會遭受不公平審訊。事實上,不少反對派口中民主進步的西方國家早已與中國簽訂引渡協議,截至今年一月,中國已與55個國家簽訂引渡條約,當中包括法國、意大利,證明中國的司法水平在全球有一定認受性。

  或許有人會質疑,現行《逃犯條例》已實施逾20年,一直行之有效,即便需要修訂亦不急於一時。筆者認為,《逃犯條例》立法至今相距超過20年,香港司法所面對的挑戰已有很大轉變,在現今全球化急劇的環境之下,跨境罪行出現的機會越發頻繁,全球各國加強合作,聯手打擊跨境罪行乃大勢所趨。世界各地每天都有罪案發生,香港難以幸免於難,若不盡快堵塞漏洞,難保香港他朝成為「逃犯天堂」,令香港的法治蒙受重大損害,因此修訂確實有迫切性,香港不能再原地踏步、停滯不前,應盡快通過《逃犯條例》修訂,與時並進。

  反對派面對這次《逃犯條例》是近年來罕見的團結,極力將這次修例政治化。筆者分析,這其實與將在11月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有關,在選舉前夕挑起政治議題,試圖換取選票,是反對派的慣常伎倆。而在近幾次補選中,反對派連番失利,眼見區議會選舉已迫在眉睫,這次《逃犯條例》儼然已成反對派眼中的最後機會,故不惜一切代價,誓要令這次修例無法趕及在7月立法會休會前通過,務求將政治議題盡量拖延,以圖影響區議會選舉選情。

  筆者衷心希望在《逃犯條例》修訂的議題上,社會能夠回歸理性,認清事實,亦懇請反對派能夠高抬貴手,不要再阻撓修例審議,別讓好不容易稍微緩和的社會氣氛,再度付之流水。

  香港政協青年聯會常務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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