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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發言人厚顏講移交\關 昭

時間:2019-04-20 03:17:10來源:大公報

  特區政府提出的修訂移交逃犯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連選出草案委員會主席這「第一步」也還未踏出,反對派以「拉布」手法阻撓修例,隨時可能拖到本年度會期結束都未能通過,屆時涉及台灣殺人案的陳同佳固然「得米」,本港司法漏洞也將無法填補,情況確實嚴峻。  

  眼前,反對派為了阻撓修例,不僅一再抹黑內地司法,還提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所謂要求或建議,如要求在修例中加入「落日條款」,即在向台灣移交陳同佳之後,條例就會自動失效。這真是奇哉怪也的建議。反對派是否能保證世界上只有一個「陳同佳」,以後不會再有同類案件出現?否則,日後再有什麼「同佳」需要移交,政府又要再一次修例,如此不斷「日落」,真係「天黑都未移交得完」,建議之荒謬,可見一斑。

  此外,反對派還不斷「告洋狀」,揚言外國人在港也隨時會被「移交」到內地或第三國家地區審訊,實行引入外力干預修例。最近一個例子就是加拿大政府外交部發言人,在當地報刊表示對香港修改移交逃犯條例提出「嚴重質疑」,強調保障在港加拿大人安全是「首要考慮」。

  這名加政府發言人聲稱要保障在港加人的安全,話說得倒也不錯,不過,在港加拿大人安全不安全,不在特區政府修例不修例,而是有關人士自己在港或其他地方守法不守法,如果本人沒有犯法,又何以會對移交感到憂慮?這名發言人是否認為加國公民都有可能是逃犯會被移交?

  對此,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的回應一針見血,他說,香港修改移交逃犯條例毋須質疑,港人倒是要「嚴重質疑」加拿大政府與美國之間的所謂「引渡協議」,「華為」孟晚舟女士在加國只屬過境性質、又並無觸犯加國法例,為何會被拘留和引渡?在加的中國內地人和港人的安全又需要不需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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