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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佔中」遺毒 從關懷青年開始/葉建明

時間:2019-04-18 03:17:53來源:大公報

  2013年1月16日,戴耀廷在信報專欄拋出《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一文,稱:「要爭取香港落實真普選,可能要準備『殺傷力』更大的武器——佔領中環」。自那時起,他以及其他「佔中」組織和策劃者,以冠冕堂皇的語言包裝非法行動,便成了反對派的「拿手武器」。2014年的非法「佔中」成為他們「歪理學說指導非法行動」的實驗場。

  那場79天的非法「佔中」明明是暴力行動,他們卻說是「愛與和平」、「公民抗命」;明明是毀掉香港的普選,他們卻稱之為是為了「民主」;明明是衝擊了香港法治,他們卻聲稱「違法達義」;明明傷害了香港廣大民眾的利益,他們卻稱是因為「愛香港」。

  「佔中」對香港的傷害是長遠:它摧毀了香港的平和,使暴戾之氣瀰漫,令香港走上暴力、激進之路;它坑害了一代青少年,讓青少年以為「違法」也可以「達義」,以為少數人的意願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它催生了「港獨」,危害香港未來發展安全;它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挑戰基本法,歪曲「一國兩制」,試圖將「兩制」凌駕於「一國」之上……直到今天,「佔中」策劃組織者給香港帶來的惡劣影響依然在發酵。

  即便在法庭判決「佔中」組織者有罪的當下,他們依然以「悲情英雄」來包裝自己,毫不認罪,繼續迷惑青年。「佔中」的毒根盤根錯節,如果不加以鏟除,一遇時機,將可能再度毒枝蔓延。如何避免「佔中」暴力再度出現,如何避免青年再陷入「佔中」一類的違法泥塘,是我們當前應該深切思考的。

  最近法院裁決戴耀廷等9名被告罪成,裁決剝去他們的「道德光環」。法官表示:「非暴力的『公民抗命』在香港並不是刑事控罪的辯護理由,任何人不論其違法目的如何,只要違法就要負上法律責任。」判詞是對戴耀廷「佔中」等「理論」的撥亂反正。

  有人把法律稱為「照路的燈」,意思是法律會昭告社會,應該走什麼路,什麼路不能走。當年戴耀廷提出「佔中」計劃後,社會各界都認定所謂「非暴力」幾乎不可能。為此,有反對派人士惡毒地表示要利用「失控」「迫使解放軍出來清場」,以「推高『民主』運動」,試圖在國際上造成惡劣影響,對這一切戴耀廷等人心知肚明。為此,他們必須負上相應法律責任,讓社會、特別是年輕人看清楚法律這盞燈要求「走什麼路」。法官最終如何量刑我們尚不得而知。但是,對於嚴重傷害香港,傷害香港青年一代,影響香港未來的違法首惡者,輕判無法對其實現懲戒,無法對社會起到警示。期待法律這盞「照路的燈」,給社會更清晰的信息。

  從根本上挖掉「佔中」毒根,人心工作是重中之重,青年的教育是重中之重。戴耀廷的「違法達義」等謬論給一些年輕人洗腦。當時戴耀廷直接提出,可以拉攏到反對派意見領袖及其「基本盤」,接下來就要想辦法接觸不在這一範圍內的年輕知識分子,以20至30歲的知識分子為主要對象,再由他們「傳道」,在自己的圈子、自己的社群內宣揚「佔中」理念。當時還有人撰文稱,「佔中」只是最後一步,在此之前要做的工作是「佔領人心」。

  今天,我們亦應針鋒相對。除了以法院裁決起撥亂反正作用外,社會各界,特別是知識界、教育界、傳媒界包括意見領袖、時事評論員等都需要擔負社會責任,通過合力對戴耀廷之流的歪理邪說進行理論上的全面否定,避免再誤導涉世不深的青年,避免「佔中」「佔旺」以及其他非法佔領行動再次出現。這是全社會的責任,更是愛國愛港力量的首要責任。

  加強對青年社會關懷,才能令香港重回風清氣正的正軌。「佔中」後的確不少年輕人迷茫,在洗腦教育下不知何去何從。此時社會各界的關愛更為重要。目前國家戰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開始起步,擴大的地域空間和國家政策雙重支援,為香港青年提供更多選擇和發展的多樣性。有媒體報道,有到「佔中」現場靜坐的青年,前兩年北上創業,現已小有成績,並且藉着在內地工作生活中開始認識國家,反思「佔中」。這是可喜的現象。希望借助各界的努力,令更多年輕人能擦亮眼,向前看,在正途上步履堅定。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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