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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要多謝塗謹申\關 昭

時間:2019-04-18 03:17:13來源:大公報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昨日首次就政府提出的修訂移交逃犯條例草案開會,那邊廂,涉嫌在台殺害女友的被告陳同佳已站上法院犯人欄,隨時可能僅因輕微的盜用他人財物罪脫身,但這邊廂,反對派卻在立會內會上演「大龍鳳」,「查撐篤撐」,開了兩個鐘頭會,連個主席也未選出,更遑論審議和通過了。

  有朝一日,陳同佳如果得以逍遙法外,第一個要登門多謝的就是塗謹申;如果沒有塗謹申的「幫忙」,移交條例修訂得以早日通過,陳就會被依法移送台灣,面對殺人命案的起訴,命喪他鄉的女子也得以雪恨申冤。

  因此,事實俱在,不管反對派抬出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又是人權、又是公義,說到底,他們都不過是一群善惡不明、是非不分的「幫兇」而已,為了達到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目的,是不惜埋沒良知和損害法治的。

  目前情況很清楚,反對派一夥除了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外,反修例的另一個圖謀就是藉此攻擊內地司法。昨日,大律師公會會長戴啟思就聲稱,移交修例必須要加多一項,註明如果提出移交要求或逃犯將會被移送的地方「人權紀錄不佳」,不能確保被移交者會得到「公平審訊」,特區法院就有權「拒絕移交」,雲雲。

  按戴啟思這名「人權大狀」的說法,修訂移交條例,到底是為了制裁逃犯、完善特區法治,還是為了藉此去干預所謂的內地人權狀況和司法制度?內地法院審訊公平不公平、人權狀況理想不理想,難道不是由內地有關部門按法律原則和實際情況去決定,而是由香港大律師公會和戴啟思去評定的嗎?以此荒謬邏輯,難道內地司法人員都是「逃犯」而要被針對?

  反對派阻撓修改移交逃犯條例,一是為兇徒惡人撐腰,二是破壞特區與內地關係,所以絕不能讓他們得逞。保安局局長不能日日講「好急」,還要有切實的應對辦法,確保修例早日完成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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