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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養老業的新發展模式與方向/張光南

時間:2019-04-15 03:17:53來源:大公報

  深入推進粵港澳養老業合作,不僅有利於緩解養老壓力和促進經貿合作發展,也有利於在共同打造優質生活圈過程中促進民心相通。

  制度體系差異亟待解決

  一、粵港澳大灣區養老業現有管理輸出、公建民營、直接投資和政府協議四種合作模式

  第一,「管理輸出」合作方面,港澳管理團隊指導在粵養老機構建設,對養老管理人才進行培訓,廣州市老人院與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的合作是其中一個典型。

  第二,「公建民營」合作方面,廣東利用毗鄰港澳和CEPA政策優勢,引入港澳養老服務機構,已形成「廣東公建+港澳民營」方式發展社會養老服務事業。

  第三,「直接投資」合作方面,根據廣東省民政廳的數據,截至2018年7月,已有3家香港服務機構和2名香港居民以獨資或合資合作形式在大灣區內興辦5所養老機構,共提供養老床位2003張。

  第四,「政府協議」合作方面,《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與《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簽訂以來,政府在養老及醫療衛生等社會民生領域的合作和交流不斷加強。

  二、粵港澳大灣區養老業深度合作仍存在法律體系與行業環境差異、社會保障制度與醫療保險體系差異、溝通機制缺乏等問題

  第一,法律體系與行業標準不同,導致養老人才、機構合作存在對接障礙。

  第二,養老資訊溝通機制亟待完善,三地醫療保障體系尚未接軌,導致跨境繳費、跨境報銷和跨境轉診政策無法落地。

  第三,社會保障管理體系與資金來源不同,導致三地在養老與醫療保險的合作管理上存在覆蓋面、可攜帶性、記錄累計等轉移接續問題。

  第四,粵港澳服務貿易在稅收政策、文化融合、利益協調以及配套措施方面亟待完善,導致三地合作發展養老產業受阻。

  三、養老業跨境合作的全球經驗與實踐案例

  第一,從政府間合作看,全球養老社會保障經驗包括簽訂國際養老保險的雙邊互免協議(如美國和加拿大)、制定跨國就醫制度(歐盟)以及採用異地醫療救助(中國長三角)等模式。

  第二,從引進境外資金和服務機構看,中國首家外資老年康復護理機構「凱健國際」以「外資連鎖+美國服務經驗輸出」模式,彌補了國內養老服務機構在照顧介助、介護老人方面經驗相對缺乏的短板。中美合資經營的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機構「上海星堡老年服務有限公司」為國內多個養老地產投資與開發商提供專業的養老諮詢顧問服務。

  第三,從引進養老護理專業服務與技術看,中美合資經營性養老機構「椿萱茂」老年公寓,引進認可療法、音樂療法、園藝療法等國際先進失智照護理念,成為「認可療法」在中國唯一的應用機構,其建築設計通過了美國綠色建築委員會LEED-CS認證;中國海南天來泉養生俱樂部引入英國愛德華健康管理等頂尖服務;中法合作高端城市養老專案「越秀海頤苑高端城市養老綜合體」,引進法國成熟的養老服務經驗和細化護理標準,為長者建立個人護理檔案、護理計劃,同時組建專業護理團隊並提供專業護理。

  第四,從養老人才合作培養看,中日政企養老人才培養模式,通過構建中日間養老服務政策及服務的多層次交流平台,提高民政部及合作地區建設養老政策及養老服務人才體系的能力。

  加強社保與資源對接

  四、深入推進粵港澳大灣養老業合作的政策建議

  第一,創新養老合作模式,從單一政府主體,轉變成區域政府間互動、多方主體參與合作的共建共用模式。三地的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已布局養老產業的金融機構)、社會組織(如提供養老護理服務的社工組織)、具備專業技術技能的養老專業人才以及公眾,應積極提供專家指導意見、成熟的運作經驗、專業服務以及公眾意見。

  第二,加強社保制度與養老資源對接。參考美加、歐盟以及長三角等區域間政府合作模式,設立粵港澳養老合作專責小組協調各方,加快實現社會福利和社會綜合援助的三地互認。加快整合粵港澳三地醫療資源,搭建粵港澳區域數據平台,構建粵港澳養老資訊資料庫,實現養老資訊資源共用。

  第三,內地政府會同港澳相關機構探索制定養老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水準評價標準,優化水準分級培訓模式,實現內地養老服務業同國際標準接軌。同時,探索建立服務粵港澳大灣區養老服務業的養老護理和專業技術人才合作培養基地,實現資本與土地互補、標準及人口互補。

  第四,借鑒港澳先進管理經驗,結合區域養老行業實際,加快制定地方性行業標準,優先出台養老服務行業急需標準,把在社會工作領域與香港機構協會合作開展標準建設的做法,推廣到養老服務標準制定領域。

  第五,成立合作基金,引入民間資本。設立粵港澳養老合作專責小組,協調三地資金監督和管理部門;設立粵港澳養老合作基金,推動民間資本參與公共養老服務業。

  第六,加強養老金融和老年用品領域產業合作。一方面,發揮港澳金融服務和廣東產業規模的領先優勢,共同開發養老金融產品,協助個人養老帳戶的資產配置優化,進一步完善和發展我國初步形成的國家基本養老、企業補充養老和個人補充養老相結合的養老保障體系。另一方面,內地政府與港澳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養老用品製造中心,推動形成「港澳研發+廣東製造+大灣區銷售」的研產銷完整產業鏈。

  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穗港澳區域發展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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