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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管理要鬆緊得宜/何漢權

時間:2019-03-15 03:18:10來源:大公報

  教師輕生案,聞者難過。當務之急,是要協助該校師生、家長共同走出哀傷。有電子媒體邀約筆者,與幾位教育同工一起,就此事探討箇中痛點與難題。當中,九七回歸後推動法團校董之校本條例,並由此衍生的討論,成為彼此談論的主軸。

  有前任小學校長說,校本條例賦予法團校董會管理學校的實權,但不少校董對學校管理並不熟悉,因此,需要規定校董必須經過學校管理方面的培訓,方能就任校董,而校董會成員應到學校多探訪考察,體察師情;亦有現職的資深教師認為,法團校董會裏面的教師校董代表只有一人,未能全面反映教師的意見,應增加席位;而教師工會的代表主要提出,要加強教育局對學校的監督,加速辦理教師投訴學校管理層的個案。

  事件發生,不同的經歷、不同的角色自有不同的立論,從教育角度看,香港學校的法團校董學校管理制度,設有校董會,除校長及教師代表屬受薪職位以外,其餘校董都是義務工作,這些校董的正職多有繁忙事務,如要加諸校董太多的培訓及要求,恐怕造成香港的校董荒;至於要再加教師代表人數,究竟要加多少才合適?所謂「民主」治校,從教學專業角度看,是好是壞?大家心裏有數!

  事實上,九七回歸前後的校本條例制定,最終成立法團校董會,主要是體現「授權與問責」兩大精神,動機與出發點都是好的,值得支持。香港不少辦得好、進步的學校都期望教學得到鬆綁,並非捆綁,過多的監督,教學同工並不喜歡。筆者認為,教學專業是千條萬條,學校管理者當有不少的管理知識理論要學習,而前線校長、教師,對學生全人成長的訓導、輔導、德育的理論掌握愈多愈好,而課程知識、教學方法知識、社群文化知識、資訊科技知識要與時俱進。但教育是良心事業,若期望更多的制度設定,就可促進優質的教育,根本無法對症。最終而最重要的,是彼此珍惜難得的「緣分」,校監之於校長、校長之於教師、教師之於學生,當彼此都明白緣分難能可貴,必會彼此珍惜,最終大家必會實踐以學生為本、互相溝通共建和諧美好的校園生活!

  香港的中、小學教育質素,在東亞社會排名十分高,但願學校教育的各個持份者彼此珍惜、彼此攜手合作,讓香港的學校發展繼續前進!寫下一個又一個的動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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