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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粵港澳科技協同創新基地」 促創科產業發展\黃錦輝

時間:2019-02-02 03:17:58來源:大公報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國家主席習近平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國家重點發展戰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亦即將出台。該發展戰略銳意將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和廣東省九個城市,建設成國際一流的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與此同時,國家引導大灣區的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向高品質發展,增強區域的國際競爭力,是戰略化的核心目標。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於1月11日接受央視訪問時,提出廣州、深圳、香港及澳門為大灣區內四個中心城市的構思。筆者借本文進一步建議利用廣州市優勢建設「粵港澳科技協同創新基地」,促進大灣區創新及科技產業發展。

  發揮穗所長貢獻大灣區

  廣州市在大灣區具獨特的優勢,富有適當條件以目標為本,助力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協同創新發展。

  主要原因有四:(1)廣州市是廣東省會,方便政策制定;(2)內地經濟發達,其2018年本地生產總值(GDP)與香港相約;(3)擁有中山大學、華南理工、暨南大學等高水平研究型學府,不乏科技人才;(4)語言及文化與以廣東人聚居為主的港澳一致等優勢,其他八市在大灣區建設初期難以相比。

  因此,廣州市可在《綱要》發展部署為引領下,積極發揮其大灣區科技協同創新驅動者角色,促使粵港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單位科技成果供給主體的資源優勢,聚合科技創新基地或平台,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科研技術服務、產業技術服務、工商管理、法律顧問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成果推廣機構、科技成果交易會、科技園、創業園、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社會力量,通過突破創新主體間的壁壘,充分釋放彼此之間在「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活力,實現大灣區內深度合作。

  筆者建議廣州市政府選擇合適空間(例如廣州南站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協同創新基地」。「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協同創新基地」必需在遵守憲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大原則下,以市場為導向,政府為引導,促進區內產、學、產各方深度協作,不斷提升區域內的科技創新能力,為把大灣區打造成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而貢獻智慧和力量。具體建議如下:

  (一)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及科技產業決策諮詢合作。充分利用2018年成立的「大灣區院士聯盟」,推動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等智庫機構協作。

  協作目的包括(1)為三地政府出謀獻策;(2)為在廣東省先行先試,對港澳擴大開放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建設性意見;(3)為政府制定相關產業政策提供依據;(4)對國家科技創新相關政策進行梳理和解讀;(5)為政府和社會提供諮詢服務和智力支持等。

  設基金助三地創科合作

  (二)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深度融合。在此基礎之下,「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協同創新基地」將(1)充分利用於2016年成立的「粵港澳高校聯盟」,匯聚三地大學、科研院所、創新企業科技成果;(2)整合粵港澳大灣區相關科技產業、科技創新基地或平台,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等社會資源,建立以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專業化科技成果轉化平台;(3)通過組織產品技術推介會、洽談會、展覽會、技術成果路演等對接活動,促進科技成果落地;(4)通過開展論壇、講座、調研等學術交流活動,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協同創新基地」品牌項目,營造科技創新氛圍,提升科技創新水平,將粵港澳大灣區官、產、學、研、資等創新要素全面融合,共同推動區域科技創新發展。

  (三)助力粵港澳大灣區科技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發揮各地在聯繫本地科技人才和智力資源優勢,通過建設跨境技術研究團隊、青年創業扶持、校企平行孵化服務、人才成助力工程等專案建設,發揮聯盟內優質資源輻射帶動作用,推動完善創新人才及團隊的培養、引進和使用機制。

  (四)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基金。適時推動成立科技創新合作投資基金,支持企業開展跨境跨國合作、推動創新創業、提升研發能力、拓展業務範圍、整合產業鏈、產業智慧化升級等。

  (五)策略性地選址便利粵港澳協同。隨着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於2018年9月正式營運,以香港為起點的「一小時創新圈」已非幻構。香港至廣州南站只需時48分鐘而已,而且班次頻密。所以,本人進一步建議市政府在站旁撥地興建「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協同創新基地」,方便助力香港引進企業,特別是國際跨國公司。

  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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