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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滔滔詭辯/關 昭

時間:2018-12-15 03:17:11來源:大公報

  「佔中」策劃者戴耀廷等九人被控「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等罪一案昨日審結,押後明年四月九日宣判。

  案件經十八天審訊,十八天來,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三人,不但沒有為自己當日一手發起「佔中」的違法行為負上任何責任或表達悔意,相反,三人竟儼然以「受害者」自居,把責任全部推到學生和市民身上,說他們的原意只是幾千人佔領五天,後來學生不肯撤退,場面失控,他們沒有參與、也沒有「影響力」雲雲。

  這真是一派胡言。激進學生後來不肯離去可能是事實,但是誰作出鼓動,把大批青年學生煽惑到「佔中」場地上來?又是誰把歪理說成正理,把違法佔領說成是「違法達義」?正是一切罪惡皆由三人的煽惑而起,始作俑者如今卻想置身事外,有這麼便宜的事嗎?

  更為荒謬的是,戴耀廷等還把相關責任推到特區政府和警方身上。他們說,是警方施放催淚彈後「佔中」人數才大增,又說是因為梁振英政府遲遲不「拉人」、不採取清場行動,「佔中」才會曠日持久、拖了七十九日。按他們的說法,「佔中」不是由他們而是由特區政府和警方所造成,但他們一方面指責警方施放催淚彈、另一方面又指責警方不拉人、不清場,如此「輸打贏要」、自相矛盾,到底理據何在?

  更可笑的是,戴耀廷庭上自辯,像教書演講一樣長篇大論、滔滔不絕,蘋果日報翌日兩大版篇幅全文刊登,而文章只值「滿紙荒唐言」五個字,頭一句「我站在這裏就是為了公民抗命」已是謊言,戴耀廷站在被告席上不是為了什麼公民抗命,而是因為違法佔領。戴耀廷自始至終以爭取民主和公民抗命為大前提作自辯,把違法行為合理化,完全是在偷換概念、自欺欺人。法治下只問違法不違法,沒有什麼抗命不抗命。戴耀廷應該為其煽惑違法「佔中」付出法律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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