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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檢」還要打官司?/關 昭

時間:2018-12-14 03:17:12來源:大公報

  特區司法昨日有兩宗案子,都是令人關注和處理公正、大快人心的。

  首宗是特區政府行政署就高等法院有關政總前地的裁決提出上訴。

  事件為「佔中」前夕,黃之鋒及周永康等人深夜翻越圍欄,進入政總東翼前地、衝擊保安,其後被檢控及被判入獄。其後,反對派提出司法覆核,高院認為政府行政署限制市民使用前地發表意見的做法屬「違憲違法」,判覆核得直。如此反對派當然高興萬分,還要為黃之鋒等人翻案。

  行政署昨日表示,經仔細研究有關判詞及小心考慮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決定就判決提出上訴。行政署指出,尊重法庭裁決和市民言論及集會自由,但由於法庭判決涉及若干重要法律原則,並對特區政府物業管理工作有深遠影響,故署方認為有需要提出上訴,藉以釐清相關法律觀點,以助完善特區政府物業管理措施。

  行政署的上訴絕對是必要和有理據的,政總東翼前地是政府人員出入之所在,訂有開放時間,市民要使用也必須遵守法規,不能「話入就入」,而且衝擊傷及保安。這不是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的範疇,而是違法進入與衝擊政府部門的嚴重問題。

  另一宗案子,是反對派不久前入稟法院,指高鐵港段實施「一地兩檢」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均是「違反基本法」雲雲。就此,高院法官周家明昨日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宣布「一地兩檢」安排合憲,對香港法院及內地政府機關具約束力。本案關鍵不在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何種方式處理「一地兩檢」爭議,而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否有頒布決定的法律權力。按照國家憲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本身就是憲法的憑證,雖然「一地兩檢」的決定於形式上並非釋法,法律效力實質上等同釋法。

  「一地兩檢」已實行兩個多月,過程順暢,市民滿意,「長毛」等人還要打官司,浪費納稅人金錢,係咪傻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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