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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向中央交報告體現憲制責任

時間:2019-04-19 03:17:13來源:大公報

  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公開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報告內容。報告已於本月十六日提交中央。

  這是自九七回歸以來,特首首次就特區施政向中央提交報告,意義非比尋常,值得各方關注。而關注點有三,一是所提交的報告內容為何,二是提交報告這一舉措本身的含義,三是今後還會不會有類似的提交。而整件事的根本意義,在於進一步貫徹「一國兩制」和確立特區的憲制責任。

  有關提交報告的舉措是由中央向特區政府提出的。去年九月,保安局局長在憲報刊登命令,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需要,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到今年二月二十六日,中央人民政府向行政長官發公函,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請行政長官就有關情況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在這裏可以清楚看到,特首向中央提交報告的直接背景和原因,是香港特區出現了「香港民族黨」的「港獨」活動,這在特區基本法和國家憲法兩個層面都是絕對不能容許的。因此,中央要特首提交報告的內容,涉及的並非是一般特區內部事務或經濟民生施政,而是涉及到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政治議題,涉及到反顛覆、反分裂、反暴力的重大原則,因此儘管特區政府已經嚴肅依法處理,中央還是要特首提交報告,就事件的來龍去脈作出清楚解釋。

  交報告首先是基於「港獨」事態性質的嚴重性,而另一方面,從憲制秩序和責任而言,其重要性同樣不容置疑。九七回歸後,香港已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別行政區,儘管實行「一國兩制」,也不構成對中央憲制權力的任何限制。一旦有人在特區公然鼓吹和推行「港獨」,企圖分裂國家,中央不可能不問,而且是一定要問,特首也有責任要向中央作出詳細解釋和交代。這是中央和地方之間不可逆轉的憲制關係,也是特區政府必須要向中央負責的憲制責任,不容模糊和反對。

  因此,事實擺在眼前,中央要特首就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交報告,意義是十分深刻和長遠的,一方面是堅決表明了絕不容「港獨」分裂國家的嚴正立場,另方面對特首和特區政府必須依法履行憲制責任,港人社會也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都是有力的促進和提醒。

  因此,可以相信,中央要特首交報告,以後不會經常發生,但一定會在有必要時再發生,那就是當有人企圖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嚴峻時刻,中央必會行使對特區全面管治的權力,維護國家安全和憲制秩序。特區政府、特首和港人社會對此需要有、也將會有越來越清楚的認識,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公開向中央提交的報告,內容是依法有據、實事求是和符合憲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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