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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損壞財物誰擔責?

時間:2022-05-25 04:24:48來源:大公报

  圖:兒童碰壞展覽品後的賠償問題令全球家長頭痛,圖為一名兒童參觀樂高展。\資料圖片

  美國

  兒童意外損壞公共或私人財物,其本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均毋須進行賠償,通常由保險公司解決。在1994年弗吉尼亞州的一宗案例中,兩名兒童玩火柴時意外點燃一間穀倉。雖然火柴是由他們的父母提供的,但法院判決父母毋須賠償。

  

  英國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直接對兒童造成的損失負法律責任,無論兒童的行為屬於有意還是無意。DAS Law律師事務所專家表示,受損失的一方可以選擇對兒童採取民事行動索賠,但難度較大;另一個選項是起訴兒童的監護人疏於照管,未能承擔監護責任。

  日本

  監護人若疏於監護義務,須對兒童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2004年,一名11歲男孩放學後在學校操場踢球時將球踢出校外,導致一名長者摔倒並最終去世。大阪高等法院判決男孩父母賠償1180萬日圓,但日本最高法院推翻這一決定,認為事故本身是「無法具體預想到的」,因此不能追究父母的監護責任。此案引發巨大爭議。

  大公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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