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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最「貴」離婚案

時間:2021-05-05 04:24:35來源:大公報

1.亞馬遜創始人貝佐斯

至少350億美元

  貝佐斯2019年與妻子麥肯齊離婚,麥肯齊獲得亞馬遜4%的股份,貝佐斯則保留太空公司「藍色起源」及《華盛頓郵報》的控制權。當時,麥肯齊獲得的股份價值超過350億美元。

2.「債王」格羅斯

13億美元

  2016年,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前投資經理格羅斯的妻子蘇向法院申請離婚,次年分走價值13億美元的資產,包括一棟豪宅及畢加索名作《休憩》。

3.石油大亨哈姆

9.75億美元

  經過3年法律戰後,大陸資源公司創始人哈姆於2015年給了妻子蘇.安一張9.75億美元的支票。蘇.安收下支票後又改變主意,上訴要求獲得更多財產,但遭法院駁回。

4.永利賭場老闆

8.5億美元

  2010年,澳門永利賭場老闆永利與妻子伊萊恩二度離婚,伊萊恩分走價值近8億美元的永利公司股份。按照離婚協議,永利又向伊萊恩出售部分股份。

5.迪士尼後人

6億美元

  華特.迪士尼的侄子、已故迪士尼公司前高管羅伊.迪士尼,2007年與妻子帕特麗夏離婚,並向其支付自己近半身家(約6億美元)。

\來源:《福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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