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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科技巨頭 微軟險被分拆

時間:2021-04-11 04:24:11來源:大公報

  圖:微軟創始人蓋茨(左)一九九八年在美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上作證。\法新社

  【大公報訊】綜合美聯社、《商業內幕》報道:歐美國家對於互聯網企業的反壟斷爭議可追溯至上個世紀,1998年美國政府訴微軟案令微軟險些被分拆,成為最為典型的科技行業反壟斷案件。

  上世紀80至90年代,微軟研發的Windows操作系統被應用於90%以上個人電腦,該公司便利用這一優勢,於1995開發出Internet Explorer(IE)瀏覽器,以打壓競爭對手網景公司(Netscape)瀏覽器,同時與電腦製造商簽訂排他性合同,一旦預裝Windows操作,便需要捆綁銷售IE瀏覽器,令IE迅速佔領瀏覽器市場75%以上份額。微軟創始人蓋茨曾在內部郵件形容,要「切斷他們(網景)的氧氣,碾碎他們。」

  美國司法部迅速發起反壟斷調查,並於1998年聯合20個州份起訴微軟違反《謝爾曼反托斯拉法》,要求微軟停止捆綁做法,並要將其業務拆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專營操作系統,另一部分則專營其他軟件,且10年之內兩部分不能合併。該案以微軟與美國政府在2001年和解告終,最終並未判定微軟捆綁行為非法。

  雖然美國司法部對微軟的起訴以和解告一段落,但是微軟在世界其他地區進行不正當競爭的爭議並未就此終止。在韓國、歐盟和日本,也陸續掀起對微軟不正當競爭的爭議,微軟大多以敗訴被罰款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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