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對四大供應鏈進行為期100天的重新評估,包括半導體芯片、電動汽車大容量電池、藥品及對國防至關重要的稀土元素。
•要求對六大經濟領域供應鏈進行為期一年的單獨審查,包括國防、公共衞生、通信技術、能源、運輸和食品生產。
•要求每四年檢討供應鏈狀況,與盟友合作確保供應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