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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警方發證 記者方可前線直擊

時間:2020-05-22 04:24:25來源:大公報

  圖:警方一般不會容許記者進入封上黃色膠帶的案發現場\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綜合紐約市警局官網、美國律師協會官網報道:在報道與警方和政府相關的新聞事件時,美國記者大多需要獲得當地警方發出的記者證,才可能深入現場進行採訪。遇上大型騷亂事件,若警方在現場作出禁止進入某範圍的警告,違令記者即使持有記者證也可能被捕。

  通常美國媒體會為員工自行配置記者證等身份證明文件,但在多個大都會地區,包括紐約、洛杉磯、三藩市等地,記者若想深入前線採訪而不被警方阻止,就必須獲得由警方發出的記者證,且申請條件非常嚴格。例如在紐約市,向警方申請記者證,需證明申請人日常採訪報道涉及警戒線或防火線以內,並需提交至少一篇過去24個月內的報道、評論、廣播或者攝影作品,以證明申請人曾在不同日期參與報道6篇或以上的突發、政府政策新聞。

  獲得警方發出的記者證,能夠出入案發現場和一些安保要求較嚴的採訪場地,但也並非表示佩戴者就能隨心所欲。例如,一般情況下,警方不會容許記者進入封上黃色膠帶的案發現場。

  美國律師協會也有自己的記者證制度,報道協會活動的記者需提供正規媒體的工作證,非正規媒體工作者則需要提交過去對該協會或相關法律議題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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