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陪審員一致才可判死 美程序正義有弊端

時間:2019-07-20 03:24:30來源:大公報

  圖:章瑩穎(中)前往美國前與父母在火車站合影\網絡圖片

  【大公報訊】據美國之音報道:由於陪審團成員未能達成一致,殺害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兇手克里斯滕森18日免於一死,被判處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

  美國已有21個州廢除死刑,包括今次案件所在的伊利諾伊州。不過,由於今次案件是根據美國綁架法審理的聯邦案件,被告仍可被判死刑。

  美國華裔知名刑事案件辯護律師程紹銘告訴美國之音,聯邦法律規定,涉及死刑的量刑判決須由陪審團作出,而非法官,且只有12名陪審員一致認定時,才可對罪犯判處死刑。他說:「章瑩穎案的最大問題是12名陪審團成員中,有兩人認為他(克里斯滕森)有精神病,或者有其他問題,所以就不同意判死刑。」

  程紹銘還表示,即使是有死刑的州,也對死刑判決非常謹慎,所有死刑判決都須上報至美國最高法院進行覆核,且該程序曠日持久。在聯邦層面,聯邦司法系統和美軍系統目前共有62名待決死刑犯,但自1988年美國恢復聯邦死刑法令以來,總共只有3人被處決。

  程紹銘說:「死刑判決後可以上訴,還可以翻案,整個過程很漫長,一直到執行死刑,前後可能要七八年的時間。」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