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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夫妻同姓法律 日民眾敗訴

時間:2019-03-26 03:18:23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據《朝日新聞》、《讀賣新聞》報道:日本4位民眾認為日本戶籍法規定日本人跟外國人結婚不須同姓,但日本人跟日本人結婚卻須同姓有違憲之虞,提起訴訟要求國家賠償。東京地方法院25日認為無違憲,判決民眾敗訴。

  由於針對戶籍法規定夫妻同姓有無違憲爭議,是首次有民眾提起訴訟,因此今次的判決相當受到關注。《朝日新聞》報道,日本一間軟件公司社長青野慶久等4人,認為戶籍法規定日本人夫妻必須同姓有違憲之虞,提起訴訟要求國家給付220萬日圓(約15.7萬港元)的賠償金,東京地方法院做出青野等人敗訴判決。

  原告方面主張,戶籍法規定,日本人如果跟外國人結婚,夫妻雙方可以選擇不同姓氏;但日本人跟日本人結婚的話,卻不能選擇不同姓氏,已違反憲法明定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原則。

  不過,國家方面主張,戶籍制度是基於民法規定而對親屬關係進行的登記,並舉出2015年最高法院判例說明民法規定夫妻同姓合憲,因此「在民法未修改規定前,只修改戶籍法是不可能的事」。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道,過去曾有人認為民法不允許夫妻不同姓的規定有違憲之虞提出訴訟,最高法院2015年判決指出,夫妻同姓制度在社會已是固定看法,讓家族只有一個稱呼有其合理性,認為民法的夫妻同姓規定並未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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