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購案
經台軍內的建案程序,經由軍種「司令」、台防務部門「戰略規劃司」、「後勤次長室」層層審議,乃至由台軍「參謀總長」、防務部門負責人核定
向台當局「安全會議」、「層峰」彙報軍購案相關情況
經由台防務部門「情報次長室」通過「駐美軍事代表團」對美遞送要價書(LOR)
美國方面啟動審查程序,核准後宣布軍售,通知國會
軍購案後續
若屬後續裝備維持或增補,可通過「作業維持費」機制編列相關預算,經台防務部門核定預算案,再經台「立法院」審議後,直接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