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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海觀瀾\荒謬判決的始作俑者是民進黨\朱穗怡

時間:2019-11-04 04:24:00來源:大公報

  警察驅散暴徒,其間有暴徒受傷。部分暴徒事後入稟法院控告警方,要求警方賠償醫療費、精神慰撫金共830萬新台幣。這已經夠荒唐的了,但更荒唐的是,法院竟然聽信原告(暴徒)的一面之詞,在沒有實證的情況下,認為警方執法過當,判決警方向暴徒賠償巨款。如此不可思議的裁決並非電影情節,而是最近發生在台灣的真實事件。

  2014年3月島內爆發反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太陽花運動」,暴力示威者在佔領「立法院」後,又強行闖入「行政院」大肆破壞。台北警員到場驅散暴徒,爆發流血衝突。2017年一些當年在「佔院」事件中受傷的暴徒控告警方、要求賠償。近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警方須向14名原告賠償111萬新台幣。消息一出,輿論嘩然。警方依法執法,竟然要向暴徒賠償,以後還有誰會嚴正執法?這種裁決無異於告訴警察:看到暴徒、看見搶劫,趕快閃開。根據相關資料,當年爆發衝突期間,有49名示威者受傷,但卻有95名警察受傷,可見當時示威者衝擊力度之強烈和暴戾,警方儘管有配備和人數方面的優勢,但也一度處於捱打局面。如果警察要向受傷的暴徒賠償,那些暴徒為何又無需向受傷的警察賠償呢?

  這起案件最為人語病的是,原告聲稱「警方執法過當」,但卻提不出相關證據,而法官竟然在沒有實證的情況下聽信原告的控訴,是台灣第一起沒有拍到警察攻擊民眾影像卻仍被判賠償的案件。原告雖然出示了傷勢證明,但如何能證明這些傷勢是警方造成的?當時場面混亂,被自己人弄傷也是很有可能的。所以,原告必須要有比較客觀的證據,例如現場照片、視頻等,不能只聽原告的論述,原告當然是認為警方過分使用武力。

  台北地方法院的裁決顯然是一面倒向暴力示威者的立場。其實,這並不令人意外。2016年5月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上台第三天即撤回對126名「太陽花學運」參與者的刑事訴訟。反服貿運動的幕後黑手根本就是民進黨。該黨藉反服貿運動掀起「反中」氛圍,並重挫國民黨政府,當掌權後當然要「關照」當年充當他們政治打手的學運分子了。司法機關深諳上意。所以,被台北地檢署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的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22名「太陽花學運」分子,於2017年3月由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全部無罪。按此邏輯,既然暴力示威者無罪,那意味着他們的行徑「合法」,如此一來,警察用武力驅離他們,反倒成為「不合法」了。

  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雖然荒謬至極,但始作俑者是民進黨政府。該黨為打擊政治對手,極盡抹黑之能事,煽動暴力,踐踏法治,給台灣社會留下嚴重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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