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馬曉光16日在北京表示,大陸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增加反避稅的條款,是一項普適性稅收政策,不存在對台胞造成「較高風險」一說。
馬曉光說,此次個人所得稅改革,延續並優化了原稅法實施條例中的優惠政策,對無住所個人來大陸境內短於6年者,對其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免予徵稅。此次改革全面實施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提高了起徵點,調整了稅率表,增加了專項的附加扣除,進一步減輕了台灣同胞在大陸就業和生活上的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