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將至,不少港人北上辦年貨。漁護署提醒市民,返港時切勿攜帶瀕危動植物入境,如活生蘭花、乾海馬、石斛等,除了沒收物品,一經定罪或要罰款兼坐監。
漁護署朋友告訴鄭晴,近日發現多宗個案,市民從內地非法攜帶蘭花回港被攔截,有關物品被沒收,更因為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有關規定,即使並非作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
《條例》下,任何人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動植物(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均受許可證制度規管。翻查紀錄,漁護署與香港海關去年檢獲約550宗瀕危物種個案,常見包括活生蘭花(包括蝴蝶蘭等人工栽培品種)、花旗參、乾海馬、天麻、石斛,以及列明的瀕危鯊魚魚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