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張國鈞提到明年首季會成立工作小組,物色仲裁機構來承接體育仲裁先導計劃。\大公報記者林少權攝
【大公報訊】記者黃釔淼報道: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研究為體育爭議設立解決制度,推廣體育仲裁」。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日前接受傳媒採訪,介紹律政司建設體育爭議解決制度,落實「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的時間表。
張國鈞指出,體育仲裁在香港大有可為,不僅可以開拓本地市場,幫助本地體育界解決問題,也可以與內地、東南亞合作,發揮香港仲裁的優勢,擴展香港在國際上的影響力。
「仲裁絕對是香港的優勢。」張國鈞說,我們過去沒有一個專門做體育仲裁的平台,從商業角度來說,別人在考慮體育仲裁時就不會想起你。假如香港有個專門做體育仲裁的機構,有政府、業界全力支持,他有信心在體育爭議解決方面,香港很有優勢。「今年奧運會香港成績好,大家對體育更加重視了……在今年的客觀環境下,我們認為是一個合適時間去做一個先導計劃。」
將與仲裁機構訂定規則
談到接下來的工作計劃,張國鈞介紹說,明年第一季度律政司會成立一個工作小組。小組的第一個任務就是物色一個香港本地的仲裁機構來承接先導計劃。「我們的基本思路是這個機構本身要和香港的體育界有聯繫,要有香港以外的地區網絡,以及要能夠幫助能力建設。」接下來,工作小組會和仲裁機構一同訂立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單,期望在明年年底正式啟動先導計劃。
「按我們目前的思路,先導計劃絕對不應該是一個賺錢的計劃。」張國鈞說,先導計劃目的是為法律界開拓市場,以及為體育界提供解決問題的平台,仲裁機構和仲裁員都應該以非牟利的心態去做,政府也會給予少量資助。
「施政報告後我留意到,社會上或者很多傳媒都提到過,將來要處理這樣、處理那樣。客觀地說,仲裁不會是體育界的『太上皇』,也就是不會說體育界有任何事,接下來就扔去仲裁,然後就完全解決了。」張國鈞澄清說,社會上提出過體育界的一些問題,比如運動員的遴選機制,就應該是屬會管治的問題,未必適合由仲裁處理,而應該在屬會和港協暨奧委會的機制內解決。另外還有關於僱傭合約和禁藥的問題,由於香港已經有相關的機構擁有管轄權,因此先導計劃下不會再重複管轄。
至於體育仲裁適合處理什麼問題,張國鈞說,很多與商業元素有關的,比如知識產權,或者大型體育比賽中的糾紛,只要合約中列明什麼情況下可以仲裁解決,就可以通過仲裁處理。他強調,仲裁和調解的原則都是雙方自願,因此需要雙方在事先商定,使用仲裁解決糾紛。律政司會通過向體育界說明,讓各個屬會都看到使用仲裁的好處。
適合處理涉商業元素糾紛
「我們覺得體育仲裁大有可為,因為不止是處理香港這個市場。」張國鈞展望說,香港的體育仲裁市場正在發展,但這還遠遠不夠,將來要向內地、向東南亞尋求合作,擴闊香港的體育仲裁市場。「在亞洲,日本、馬來西亞、泰國都有做(體育仲裁),但我相信香港的法律界有英文水平的便利,又有國際商業的聯繫,我們是不會『蝕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