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
規管範圍
•位於住宅建築物或綜合用途建築物住用部分的分間單位,涵蓋位處私人住宅和已補地價的資助出售住宅單位內的分間單位
•「分間單位」是指透過固定附着物(如磚牆、木板、金屬板等)在住宅單位建築圖則基礎上改動間隔所分間成兩個或以上較細小的單位作獨立出租之用
•不納入簡樸房規管:
-沒有改動住宅建築圖間隔,分租單位內不同房間
-床位寓所
-酒店或賓館處所
-非法構築物(如天台、平台、後巷、天井等僭建物)
-商廈及工廈劏房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劏房
-寮屋
規管時間表
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
諮詢,並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匯報意見
2025年內
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爭取年內通過
最快2025年第四季
登記期開始,登記期暫定12或18個月,同步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
最快2026年第四季至2027年第二季
針對違例出租不合標準單位逐步執法,首要針對既沒登記又沒申請認證的分間單位執法,有登記者可獲12至24個月寬限期\&
最快2027年第四季或2029年第二季
寬限期結束,開始針對沒有改建成為簡樸房但仍違法出租的分間單位有序執法
認證制度
•分間單位必須申請登記成為簡樸房,方可合法出租
•申請須提交由專業人士核證報告、業主及租戶資料、業權證明、單位最後批准建築圖則、單位現時布局平面圖、租賃開始及結束日期等
•認證有效期5年,之後須每5年提交由專業人士核證的報告續證
•政府會設審核制度,抽樣審核遞交申請的分間單位及已獲認證的「簡樸房」
•獲認證的「簡樸房」單位資料會上載至房屋局網站
違例行為及罰則
•出租沒有獲給予有效寬限期的分間單位或沒有獲認證為「簡樸房」的分間單位【最高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
•出租獲認證的「簡樸房」但該「簡樸房」隨後被發現為未能符合「簡樸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最高可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
•在登記制度或「簡樸房」認證制度下或在政府要求提供資料的情況下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陳述【最高可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
資料來源:簡樸房規管制度諮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