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先後推出包括「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在內的多項輸入勞工計劃。「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列明僱主有責任保障僱員,輸入勞工必須按照「標準僱傭合約」受聘,並與本地工人同樣受香港勞工法例的保障。
相關計劃申請指引列明僱主主要責任。政府強調,總承建商申請者或分判商僱主違反香港法例或規例,總承建商申請者所獲得的輸入勞工配額可能被撤銷,以及在指定時間內不得參與「建造業計劃」。香港建造商會會長林健榮表示,「就算分判商輸入外勞,有甚麼問題都是總承建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