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低空經濟包含完整的產業鏈,包括中游生產,均對保險有需求。下圖: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表示,業界需要充足的風險數據,方能推出無人機保險產品。
「低空經濟」在今年全國兩會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香港特區政府亦探討發展的可行性,運輸及物流局將委派一名副司長協調,正研究以無人機載貨為起點,逐漸擴大及豐富無人機的應用場景。
業內人士指出,香港的空域及地理環境相對複雜,在維修保養、租賃、安全認證、保險,以及融資服務等方面都需要全方位考慮。尤其保險是其中重要一環,但低空經濟領域暫時沒有足夠可用的數據供參考,相關的法律法規也不完善,因此低空經濟保險在產品設計、定價、理賠等方面都面臨着較大的挑戰,令保險公司仍不敢貿然進場。/大公報記者 彭子河
對於香港要發展低空經濟保險,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表示,這與無人機的情況相類似。她說民航處最初開始規管無人機時,也有與保聯商討相關保險事宜,因為民航處掌握最新的登記數字和意外數字等,而業界正正需要這些資料做核保,不能憑空想像。她續稱,部分保險公司其後亦將無人機納入家居財務保險範圍,但強調「最少需要政府立法規管」,之後保險公司再推出相關保險產品。
發展潛力巨大 仍不敢貿然進場
事實上,儘管低空經濟領域的快速發展為保險市場帶來了巨大機遇,但目前市場上的保險產品相對有限,且主要集中在無人機保險等細分領域。儘管看到低空經濟保險的巨大發展潛力,但保險公司仍不敢貿然進場,這背後有許多客觀原因。保險業界人士指,成熟的保險產品需要大量的同質風險數據作為基礎,才能精準計算出發生意外的機率、製造的人命傷亡或財物損毀程度等,從而釐訂賠償金額、保險收費、索償的條款細則等。
香港目前還沒制定有關無人駕駛航空器的法律,但特區政府正檢視相關法例。運輸及物流局副局長廖振新早前於立法會表示,目前,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尚未就「先進空中運輸系統」AAM制定統一的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長遠而言,為了確保「先進空中運輸系統」在香港的操作和應用有法可依,政府會按航空安全、空域管理、個人私隱、保險要求、跨境飛行活動的通關程序等層面的考量,檢視現行民航和其他相關法例以及規管制度,以配合低空經濟最新發展。
運輸局:無人機載貨作試行起點
運輸及物流局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局方和民航處正積極研究如何在法規、技術要求及空域管理等着手促進低空飛行活動。在推動低空經濟的試點項目方面,政府會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推行,以無人機載貨為起點,由近至遠、輕至重,逐漸擴大及豐富無人機的應用場景。政府現正積極做好相關的前期工作,稍後會公布更多細節。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研究部報告指出,香港有條件為低空經濟提供維修保養、租賃、安全認證、保險、融資服務等全方位支持,認為這是香港優勢所在。
香港在低空經濟保險上固然是研究階段,事實上內地亦只是剛剛起步。中國人壽財險特殊風險業務部相關業務負責人表示,低空經濟保險目前的重點仍是無人機保險,並在日益多元化的創新應用場景驅動下,進一步豐富相關保險產品供給,如針對低空物流、載人的熱點等,開發出無人機運輸、無人機貨運等險種。
作為一個融合發展的綜合性經濟形態,低空經濟不僅包含豐富的產品類型、多樣的應用場景,還意味着複雜而完整的產業鏈條。例如上游產業建造涉及工程保險、責任險、意外險;中游航空器製造的產品責任險、安全生產責任險、航空器試飛保險;下游應用服務中涉及的航空器運營維護、相關人員責任意外等均需要保險保障,如航空器保險、第三者責任險、貨運險、飛手意外險、維修人責任險等職業責任險、網絡安全保險等。
下游應用成未來發展重點
該負責人表示,低空經濟上中下游涉及行業領域、客戶群體眾多,對保險公司而言,針對不同的行業、企業,必須以綜合性、全程服務的理念,提供保險解決方案。目前,內地在上游正在發展,中游已發展到一定規模,具有部分保險需求,而下游應用場景具有很大潛力,將是未來保險行業關注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