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李家超表示,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同時,政府會向僱主提供25年的資助。圖為李家超出席勞動節酒會。\大公報記者林少權攝
討論多時的取消強積金對沖,終於落實推行時間,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宣布,取消強積金對沖將於2025年5月1日生效。政府將構建及推行資助計劃,向僱主提供為期25年,總額超過330億元的資助,分擔僱主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支出,協助企業適應政策轉變,達至勞資雙贏。\大公報記者 賴振雄
強積金制度於2000年12月1日實施,旨在保障打工仔權益,退休時可獲得保障。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在特定情況,例如裁員或公司結業遣散而被終止僱傭合約,可以獲得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不過,現時透過「強積金對沖」,僱主可以使用「僱主部分」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抵銷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抵銷金額上限為39萬元,所以打工仔若不幸面對裁員或遣散時,經常出現「貼錢炒自己」的怪現象。
資助為期25年 助企業適應政策
立法會在去年6月9日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隨後政府在6月17日刊憲,當時預計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將於2025年內實施。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出席五一勞動節酒會宣布,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將在2025年5月1日生效,政府會構建及推行資助計劃,向僱主提供為期25年,總額超過330億元的資助,分擔僱主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支出,協助企業適應政策轉變。
李家超形容「取消對沖是一個極為複雜,並影響深遠的議題」,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勞資雙方溝通,協力讓僱員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達至勞資雙贏。
政府構建資助計劃,向僱主提供為期25年、總額逾330億元的資助,分擔僱主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開支,協助企業適應政策轉變。根據政府提出的方案,取消強積金對沖頭25年內,僱主在裁員時要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將循序漸進地增加,由首三年的50%,逐步增加至第20至25年的95%,此後才由僱主負擔全部支出。
舉例,取消對沖後第一至三年,僱主只需為每名被裁員工,支付不多於3000元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至第九年「封頂位」增至50000元。一名僱主在取消對沖的首三年內裁減一名員工,該員工可領取30000元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僱主只需向員工支付3000元,其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由政府補貼。
不具追溯力 生效前仍可對沖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有關協助僱主過渡的資助計劃,勞福局會盡快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盡早建立資助計劃的相關資訊平台;至於專項儲蓄戶口的安排,政府委聘的顧問正在研究,將會適時交代路向。
另外,法例不具追溯力,換言之在2025年4月30日或以前,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仍然可被對沖。
積金局歡迎政府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將全力配合協助政府順利推行相關措施。主席劉麥嘉軒表示,非常高興這項關乎全港打工仔女退休福祉的安排得以落實,達至勞資雙贏,讓進一步完善強積金制度再邁進一大步,取消對沖可以鞏固強積金制度,壯大工作人口的退休儲備,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