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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國安底線不能逾越

時間:2022-11-29 04:23:37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國安法案件,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請海外律師抗辯,惟終審法院昨日頒布書面裁決,拒絕律政司相關上訴許可申請。多名法律界人士對此表示失望,認為法院應將國家安全置於首位,在國安案件聘用海外律師是絕不適合。

  不應以政治角度看釋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香港國安法不是一般的香港法例,而是比較新的全國性法律,一些權威人士有不同討論很正常,非針對案件或個人,而是討論法理問題。她指出,如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事件對日後有深遠影響,堅持在某些領域不應有不同解釋的空間,會行使法律解釋權,但有時只會表達不同意見,不一定釋法。梁美芬強調,即使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都是法治的一部分,不應以政治角度去看待。過往全國人大常委會五次釋法,什麼情況都出現過,有些在案件之前、有些在案件之後,有些則沒有案件都可行使解釋權。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亦認為,今次案件涉及國家安全問題,性質相當嚴重及敏感,法院需要慎重處理,否則將對香港國安法往後的發展,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等範疇上,造成很大影響。每個國家或地區的國安法,都是按照本身實際需要訂立,故各自的立法原意與內容也出現很大分別,就以英美及日本等國家的國家安全法為例,主要針對反恐,打擊恐怖主義等相關活動;而香港國安法就按實際需要,設有「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這部分為其他地區所沒有,而Tim Owen又是否真正了解當中的立法原意成為疑問。

  憂利用西方勢力污衊國安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對終審法案的判決感到遺憾。他指出黎智英本身擁有資深大律師及陣容龐大的法律團隊支援,即使未有聘請外籍律師,他的辯護權利未有因此改變及剝奪,審訊中亦不會出現不公情況,令人質疑黎智英決心重金禮聘這名外籍律師來港是別有用心,令人擔心黎智英試圖透過這名外籍律師,利用西方案例挑戰國安法,影響香港司法獨立,意圖造成法庭出現不公偏頗的亂象,為西方勢力污衊中國及香港製造抹黑和失實藉口。

  傅健慈補充說,根據香港國安法第55條規定,如國安法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有困難的,經特區政府或駐港國安公署提出,並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可改由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依法將黎智英移送內地受審。

  民建聯常委、香港中律協創會副會長黃國恩指出,國家安全的立法就是要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安全,是不可逾越的底線,所以法庭認為國際認可比國家安全重要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黃國恩強調,法院裁決需要尊重,但人大常委會有解釋權,這是回歸後新的憲制秩序,中央政府按照基本法在審判權方面給予特區法院很大的自由裁量權,但判決有錯誤人大常委會可以糾正,設計上並沒有問題。整個司法機構應加強愛國教育,增強國家觀念,要他們明白有國才有家,亦要加強他們對國家憲法、基本法、中國政治制度、中國法律制度的認識,才能逐步改變他們的心態。

  「香江聚賢」法律專業人才委員會主任、律師陳子遷認為,今次的爭議點是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與一般普通法有很大分別。所以在討論或研究律政司提出的上訴申請時,應從國家安全這個宏觀角度考慮問題。香港國安法從制訂到落實,完全關乎於當前香港特區面對各種影響國家安全的挑戰,決不能被黎智英等別有用心之流藉外聘大狀打開缺口,故法院須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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