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參與餐飲處所宴會有什麼新規定?
A 由今日(28日)凌晨零時起,參與宴會的顧客,須出示進入該處所前24小時內進行的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的照片。
Q 快測陰性結果照片有什麼規格要求?
A 測試棒上須顯示顧客的姓名、測試日期及時間,照片須儲存在其手機,以便進入處所前供負責人查看後才進入宴會範圍。
Q 我需要出席宴會,我可以即場做快速測試並出示測試棒實物嗎?
A 基於防疫考慮,請不要出示測試棒實物。為免出現陽性結果帶來的病毒傳播風險,請不要在有關處所內外公眾地方即場進行快速抗原測試。
Q 新規定的「宴會」的定義是什麼?
A 「宴會」是指多過可同坐一桌的顧客(在現行規定下即超過一桌8人),在有共同目的下一同於同一餐飲處所用膳。
Q 我與親友合共超過8人一起到餐飲處所用膳,我們分枱而坐,可以豁免快測要求嗎?
A 不可以。舉例12名顧客一起用膳,不論以8人+4人,或6人+6人等方式分兩桌進餐,均會被視為「宴會」,而所有出席者須遵從快速抗原測試規定。
Q 顧客違反快速抗原測試規定,是否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A 是,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
Q 餐飲處所負責人違反宴會新規定,是否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A 法例要求處所負責人須作盡職檢查,未有盡職檢查的處所負責人會被檢控,該處所並須於被發現違規後的翌日起,傍晚六時後禁堂食,每桌上限二人,為期14天。
Q 參與宴會的顧客可否以核酸檢測替代快速抗原測試規定?
A 如出席宴會的人持有載有一個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而有關電話短訊通知是在該人進入餐飲處所參與宴會活動前48小時內發出,會獲視為已遵從快速抗原測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