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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腳趾爆骨 「賠幾多任他定」

時間:2022-08-04 04:23:33來源:大公报

  左圖:阿強今年初在搭建演唱會舞台期間發生意外,鐵板墜腳,腳趾爆骨。右圖:早前MIRROR演唱會發生冧巨型屏幕嚴重意外,兩名被壓傷的舞蹈員倒卧台中,接受救護人員治理。

  MIRROR演唱會巨型屏幕墜落擊傷舞蹈員李啟言(阿MO)事件,西九龍重案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督導的調查小組展開深入調查,調查結果未公布前,三間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及In Technical Productions(ITP),哪間公司責任最大?意外事故是否涉及人為疏忽等眾說紛紜。《大公報》訪問協興隆舞台工程公司前僱員阿強,講述業界員工受傷欠保障及舞台安全的漏洞。\大公報記者 李雅雯(文) 李斯達(資料)

  今年25歲的阿強,原是冷氣技工,2016年入行做演唱會搭建舞台散工,初入行做藝能僱員,後期改做協興隆。疫情兩年紅館演唱會停開,去年12月開始復辦演唱會。今年1月,阿強重投演唱會舞台工程,但他搭建張敬軒演唱會舞台期間發生意外,鐵板砸腳,腳趾爆骨,至今他仍就工傷賠償金額向協興隆索償,「員工受傷無保障,唔知佢點計,唔合理,佢(公司)話賠幾多錢就賠幾多錢梗係唔得」。阿強表示,他屬於搭建舞台工程散工,沒有簽訂員工合約,有工開時,工頭會在散工群組找人開工,以日薪計算,550元9小時,OT每小時80元至100元,以現金即日出糧。

  阿強說他開工前都不知隸屬哪間公司,直至工傷因涉及勞工保險,收到協興隆的信件,才知道是由協興隆聘請的臨時僱員,因此工傷發生前,沒有簽訂合約訂明賠償細節,所以行內屢屢發生工傷意外,員工只能求助勞工處介入,或官司訴訟索償。

  工程趕急 曾3天僅睡3小時

  阿強續指演唱會舞台搭建不乏工業意外,只是鮮有曝光,MIRROR演唱會巨型屏幕墜落的成因,他說若涉及人為疏忽,與趕工、休息少有莫大關係。阿強說當接到一個演唱會舞台工程,可連續開工1個月,這行沒有假期,長期休息不足,因搭建工程一般很趕急。他印象深刻入行之初,搭建劉德華演唱會舞台期間,連續3天都在紅館食和瞓,但3天合共只睡3至4小時:「休息唔夠,好易出錯」,阿強指演唱會舞台的規模及設計日益複雜,但搭建日期卻沒有因應加長,不斷緊縮開工時間,形成惡性循環:「每日場租都係錢,主辦單位梗係要趕住開騷,承辦商無得話起唔切貨」。他希望政府經今次MIRROR演唱會嚴重意外,就以後舞台施工期是否足夠,定下規範。

  有輿論指因疫情停開兩年演唱會,人手流失,因而拉雜成軍下,可能因懸吊涉事屏幕未達到專業水平而導致今次意外,阿強則認為機會不大,他指出行內的規定,吊掛屏幕必須要由承辦工程公司有經驗技工負責,絕不能由生手或臨時拉夫的雜牌軍代勞。阿強表示他是演唱會復辦後,首批舞台工程人員,他憶述今年1月開工時,眼見昔日的熟手合約技工都大部分重回工作崗位,流失未算嚴重,認為涉事屏幕的吊掛工程都是「舊人」,非新手。

  阿強曾當過一次提供演唱會屏幕的ITP散工,他當時負責屏幕工程,都是由專業技工插線,但吊掛則是由另一工程公司負責。

  多名結構工程師分析指MIRROR演唱會巨型屏幕只靠兩條鋼索吊起,承受力不足,導致意外。但阿強說他幾年前入行都是兩條鋼索吊起屏幕,每條鋼索有承托力計算,未曾發生意外,不過,阿強說MIRROR演唱會出意外的屏幕是不停地升上下降,是否因鋼索不斷上下移動,令固定裝置的螺絲帽出現金屬勞損而鬆脫,有待相關部門調查。

  冀汲取教訓 堵塞檢查漏洞

  調查結果日後公布,阿強希望有關當局汲取今次教訓,堵塞檢查漏洞。他表示,演唱會承辦的多間工程公司,每日開騷都會有該公司的員工駐場操作,包括機械工程、舞台搭建、電子屏幕,但駐場員工只是在演唱會進行期間突然出現故障時,做即時維修,但完騷後不會再作檢查。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鄭泳舜表示會在MIRROR演唱會意外的調查報告公布後,召開立法會會議,就整體制度,建議改善空間,包括檢討舞台檢查漏洞,但不希望將行之已久的行業運作生態有太快及太多改動:「有業界人士反映,唔應該因一兩間公司出現錯誤,要全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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