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禁餵野豬範圍擬擴至全港

時間:2022-07-06 04:23:51來源:大公报

  圖:漁護署文件顯示,野豬出沒或滋擾的報告數目近年上升。

  【大公報訊】記者伍軒沛報道:野豬擾民問題成近年社會熱話。漁護署近日提交立法會文件指出,為提升公眾意識及增加阻嚇力,提倡修例,將現時禁餵區範圍覆蓋全香港;又提出於禁餵區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屢次違法者,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

  漁護署研修例 屢犯罰款10萬

  根據漁護署於提交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的文件中顯示,野豬出沒或滋擾的報告數目近年節節上升,由2016的583宗,一路飆升到2021年的1417宗,是翻倍增長。而自「殺豬令」實行後,今年截至5月收到383宗相關報告,有輕微下跌趨勢。

  漁護署表示,現時禁餵區的劃界主要針對野生猴子,因此很多位於市區的野豬餵飼黑點,並不包括在現時禁餵區的範圍內。因此在非禁餵區範圍內餵食野豬的情況依然嚴重。漁護署認為,有必要修訂條例以加強打擊餵飼,當局提出擴展現時條例下「禁餵區」範圍,擴至覆蓋全香港,並集中資源在受野豬滋擾最嚴重的地點及鄰近範圍進行執法工作。

  漁護署又建議提高罰款金額。根據現時條例訂明,於禁餵區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最高罰則是罰款一萬元。漁護署將修訂相關罰則,針對性質及程度嚴重的違例餵飼野生動物行為,如違例者屢次違法,提高現時的最高罰則至10萬元及監禁一年。並在適當的情況,該署會考慮就過輕的刑罰向法庭提出覆核。

  漁護署又建議,將在禁餵區內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定額罰款定為5000元。漁護署解釋,引入定額罰款可劃一和迅速地處理一些較為直接的違例餵飼野生動物個案,即時向違例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以簡化檢控程序,有助打擊違例餵飼活動。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