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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大狀涉直接收「612基金」款項

時間:2022-07-06 04:23:44來源:大公报

  圖:早於去年5月,《大公報》追蹤報道有大律師收取「612基金」款項打官司,涉嫌違規。

  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5名「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指他們涉違反香港國安法,同時發現一些律師和大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涉嫌違反行為守則及作出專業失當行為,遂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作投訴。

  有媒體報道,香港大律師公會已於6月27日向約35名大律師發信要求解釋。\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據報道,警方國安處在調查「612基金」期間檢獲大量文件,證實有大約35名年輕大律師(執業年資均在5年以下),繞過獲延聘律師行,直接從「612基金」收取簽發的支票。警方國安處已將相關文件資料提供給大律師公會跟進。

  報道並引述消息指出,香港大律師公會於6月27日陸續向上述捲入「612基金」事件的大狀發信,着令他們作出書面解釋。據該傳媒取得的一份文件顯示,有代表大律師去年5月27日負責代表一宗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的修例風波案判刑,直接收取「612人道支援基金」6000元承辦酬勞。

  專業失當可取消執業資格

  根據大律師公會發出的信件內容,指令涉事各人在指定限期內,以書面回覆解釋於何年何月何日,以及為何在代表修例風波案中的被告時,直接收取「612人道支援基金」發出的支票或現金,而非由聘用的律師事務所支付。大律師公會還表示,相關大律師涉觸犯大律師公會行為守則第7.8(b)條(即規管大律師的收費指引),以及促使受委託的律師也違反律師執業規則第5D條。一旦涉違反行為守則,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會將投訴轉介大律師紀律審裁組進行研訊。

  大律師紀律審裁組運作獨立。倘涉事大律師被裁定專業失當,紀律審裁組可頒布處分,嚴重者可被取消執業資格。

  「612基金」成立於2019年6月15日,聲稱為所有黑暴提供人道支援,包括醫療、刑事或民事法律開支等。《大公報》曾踢爆,基金聲稱幫助被捕者請「義務律師」打官司,而不少受聘的律師正是自己友,他們亦非免費打官司。基金又曾以財務「告急」為由,於去年底推出所謂「第二位大律師」資助計劃,呼籲「黃絲」、「課金」聘請「黃絲」律師,涉及利益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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