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政府計劃今年下半年提交附屬法例,建立旅客資料的預報系統,規定航空公司須在來港航班出發前至少40分鐘,預先提供旅客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國籍、證件號碼等資料,當局亦有權發出指令,拒絕個別乘客或機組人員登機來港。如果航空公司未按時提交資料,或未按指令拒絕乘客登機,一經定罪,將可被罰款10萬元。
保安局表示,過去20年,世界不同地方均受到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威脅,航空安全已成全球關注議題。現時,超過100個國家已設立預報系統,當中有22個國家已推行互動式預報系統,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等。保安局表示,享有香港居留權的人士將不會被發出「拒絕登機」指令;入境處亦不會要求航空公司就離港航班提供旅客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