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審計署建議勞工處加快處理破欠申請及欠薪投訴。/大公報記者林少權攝
【大公報訊】記者梁淑貞報道:勞工處審批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緩慢,兩成個案申請逾一年才向僱員發放特惠款項,比10個星期服務承諾遲了很多。另外,勞工處接獲嚴重欠薪投訴後到建築地盤視察,19%個案建築工程已竣工,現場無建築工人。審計署署長昨日發表報告揭示以上情況,建議勞工處需加快處理申請,改善視察工作。勞工處長同意建議。
未視察部分嚴重欠薪投訴
審計署分析2018年1月至21年6月期間獲勞工處批款的破欠基金申請,由該處接獲申請起計平均需時6.5至7.7個月,申請逾一年才獲款比例由2018年的5%,增至2021年首6個月的21%,去年便有325宗申請逾1年個案,其中3宗申請逾2年。審計署發現,勞工處亦有遲遲未收集申請人的資料及文件情況,其中一宗在申請10.8個月才聯絡申請人催交所缺文件,一宗近一年才聯絡申請人釐清申請表格資料差異之處。
破欠基金委員會於2008年決定,當基金累積盈餘連續4季較12億元多出20%或以上,會檢討2013年訂下250元商業登記證徵費。審計署表示,基金盈餘於09年3月底已較12億元多出25%,去年3月底盈餘增至62.98億元,較12億元多出425%,但勞工處多年無檢討徵費。
報告又指出,2016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間,勞工處接獲3162宗懷疑拒付或過期支付工資的轉介個案,其中1235宗(39%)較嚴重過期支付工資個案應優先視察,但有514宗未經勞工處視察,亦有逾百宗明顯違規個案未經視察。勞工處回應表示,不少個案在事發後兩至三個月才獲轉介,已採取行動敦促其他部門從速把懷疑個案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