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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監管/大狀倡立法打擊極端宗教組織

時間:2022-01-28 04:24:39來源:大公报

  圖:馬恩國贊成廢除歧視華人宗教的《華人廟宇條例》。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指出,前年黑暴期間不少宗教人士,濫用宗教自由,利用教會條例的過分保護,嚴重侵害本港利益,他呼籲政府應該借鑒《華人廟宇條例》,重新制訂新的同等適用於所有宗教組織的管理條例,建立行政配套措施和機構,廢除歧視華人宗教的《華人廟宇條例》。

  「西方宗教唯我獨尊,某些西方宗教信仰都是唯一的,不可以拜祖先,(因為)祖先是偶像、是邪靈,是數典忘祖的一種宗教。」馬恩國指出,西方宗教的思想和排外性與中國傳統文化格格不入,其教義抹殺了中國飲水思源的優秀文化傳統,不似中國的傳統宗教海納四方相互共容。況且西方宗教中有少數的牧師、神父在政治上都不支持中國的體制。

  有神職人員煽動信眾反政府

  前年黑暴期間,宗教自由被極度濫用,不少神職人員通過宗教聚會,煽動信眾反政府,荼毒市民和青年,不斷潑火令暴動升溫,這正是放縱宗教自由帶來的惡果。

  這些教會人士把黑暴分子的行為光榮化,用所謂「公義」美化違法行為,不斷向信眾鼓吹所謂「犯法不犯罪」的概念,有意把「犯罪」和「犯法」分開。

  「西方教會所謂的罪是原罪,犯罪要落地獄,不能上天堂,犯法只是犯人間的刑罰,並非犯罪,死後仍可上天堂。」馬恩國指,他們有意美化反政府行為,並以宗教理由合法化,令信徒相信自己在宗教上無犯罪,「呢啲宣傳好離譜,是明目張膽鼓動信徒去反對國家法律。」

  馬恩國認為,立法要求教會每筆收入來源、捐獻清晰申報是必須的,這樣做不僅是為國家好,亦是對市民、捐款者和捐款團體有交代,「到底這些錢是拿了去辦學抑或拿去做支持違法的事?咁做法亦是對公眾利益的交代。」

  對宣揚顛覆國家政權信息的宗教團體,要立法授權執法部門予以取締、禁止或暫停其運作,直至它改進為止。對於如法輪功等邪教及極端激進宗教組織,更要在其未成形前,立法予以打擊取締,防患於未然。

  馬恩國希望特區政府盡快立法及建立新的管理機構,全面落實對所有宗教組織的審查、發牌、監管、取締制度,「在監管上,政府必須有專職人員去落實、執行此套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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