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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割警員頸 男生判囚7年9個月

時間:2022-01-18 04:24:30來源:大公报

  圖:《大公報》曾作調查報道,揭露被告許添力的姊姊因參與旺暴判囚三年,姊弟均視「港獨」分子梁天琦為「偶像」。

  【大公報訊】記者周揚報道:黑暴期間社會充斥暴力,2019年當時19歲的中六學生許添力在觀塘港鐵站外以刀割傷警員頸部,被起訴企圖謀殺罪和交替的蓄意傷人罪。被告早前承認蓄意傷人罪,昨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七年九個月。《大公報》曾作調查報道,揭露被告的姊姊許嘉琪曾參與旺角暴亂被判入獄三年,有知情人透露,被告受其姊影響走上歪路,兩姊弟均視「港獨」分子梁天琦為「偶像」。

  法律界專家質疑判刑太輕

  被告許添力現年21歲,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已還押27個月。他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觀塘站外行人天橋以疑似鎅刀割向東九龍衝鋒隊第三隊警員梁兆祥頸部,傷口長約3.5厘米,使梁咽縮管等受損,出院後聲帶癱瘓、聲線沙啞,不能完全復原。被告早前承認屬交替控罪的蓄意傷人罪,否認企圖謀殺罪,原被控的企圖謀殺罪則獲准存檔法庭。

  有法律界專家質疑,以藤條打人虐兒都判囚七年,許添力蓄意割傷警員頸部囚七年九個月,判刑實在太輕。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表示,被告的犯罪動機足以與謀殺相提並論,他隨機挑選施襲對象,事件屬有預謀;被告聲稱到場參與示威,卻帶有危險攻擊物品,當時正撤退的警員與被告無對峙或衝突,被告施襲時亦無受到挑釁;警員幸運地脫險,若傷口稍有偏差,可能會喪命。

  陳慶偉認為,案件屬一宗沒有常理的暴力事件。雖然政治信念不同,但訴諸暴力或武力就要受譴責,社會絕不接受;而訴諸武力不能解決分歧,反而會加劇問題,強調控罪性質極為嚴重,判刑要反映出阻嚇力,因此以十年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扣減部分刑期,判監禁七年九個月。

  《大公報》曾揭露被告許添力行兇時就讀新界喇沙中學,其姊許嘉琪修讀港大文學院文學士及教育學士雙學位課程期間,與「港獨」分子來往甚密,包括與「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份屬同窗。許氏一家四口原居於粉嶺花都廣場,其後搬往大塘湖村村屋,甚少與村民接觸。

  消息透露,許添力與姊姊許嘉琪感情甚篤,許一直以其姊為模仿對象。惟許嘉琪在港大讀書時追隨「港獨」分子馮敬恩、梁天琦等,在副校長任命風波中,她響應學生會參與罷課,圍堵港大校委會;至2016年,她因參與旺角暴亂被警方拘捕,並於翌年因暴動罪罪成被判監三年。此後,許添力開始仇警,最終仿效其姊襲警斷送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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