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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鏡/公職人員宣誓 天經地義\蔡樹文

時間:2021-09-21 04:29:27來源:大公报

  繼公職人員(包括各級議員)、公務員宣誓效忠後,政府考慮要求資助機構人員宣誓效忠,及考慮申請政府基金的企業亦須宣誓效忠,完全符合公職人員須宣誓效忠的邏輯。

  資助機構人員及申請政府基金的企業,同樣使用公帑。世上從來沒有政府會動用政府資源,資助從事違反《憲法》、從事反政府活動的組織。

  在香港,我們受《憲法》及《基本法》規管,即使資助機構人員及申請政府基金的企業,不是狹義上的公職人員。從廣義公職人員角度看,相關人員及基金接受政府資助,同樣使用公帑,政府完全有理據要求使用公帑者,不能違反《憲法》及《基本法》。在這邏輯之下,資助機構人員及申請政府基金的企業宣誓效忠,天經地義,亦是完善法律執行機制重要舉措。

  我們期待政府對資助機構人員,及申請政府基金企業的宣誓效忠安排盡早出台,實現香港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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