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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恐嚇全港放炸彈 廚師判囚22個月

時間:2021-07-29 04:23:39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去年4月,警察總部收到一封寄給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的匿名信件,寄件人信中聲稱「土製炸彈放置喺港九新界某啲地方」並威脅恐嚇要炸死警察。警方及後起訴一名51歲廚師,該廚師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判處22個月監禁。

  案情指,2020年4月21日下午,被告王紹明(51歲)從新聞得知,警方接獲白色粉末遭威脅,他後來飲了一罐啤酒醉倒,想到寫警告信給警方。他從女兒的練習簿撕下其中一頁撰寫涉案信件,信中聲稱在全港放置38枚炸彈。

  被告在蘇屋郵政局用八達通卡購買郵資標籤,寄出信件,並戴上手套避免留下指紋。過程被住所大廈和郵政局的閉路電視拍下,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案情。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不同意被告隨機犯案,被告經過深思熟慮,把想法付諸實行,購買郵票及寄出信件,有相當的表達能力,可撰寫口語及粗言。李官稱,被告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育有兩名子女,不能以「惡作劇」淡化行為,稱被告「不是智力有問題,而是智慧有問題」,並且低估了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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