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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選委會更能代表香港整體利益

時間:2021-04-15 04:23:31來源:大公報

  圖:政府希望有關《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立法會可在下月三讀通過。

  《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昨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核心內容是重新構建選委會並賦予新的職能。特區政府近日以系列問答的形式,對「新的選舉委員會怎樣體現更好代表香港整體利益」、「為何立法會的組成讓選舉委員會佔較大比例」等一系列問題逐一作出解釋,期望藉此增加市民對新選舉制度的了解。\大公報記者 高仁

  Q:把地區直接選舉產生立法會議員的方法由「比例代表制」改為「雙議席、單票制」,是為保護建制派的議席?

  A:選擇採用哪一種選舉制度,從來不是為了保護某一個政治陣營。在「雙議席、單票制」下,兩大陣營贏取議席的難度和機會都是均等的。

  目前地方選區的直選制度,採用「比例代表制」下的「最大餘額法」;好處是避免一黨獨大,壞處是導致政黨碎片化,個別激進候選人可採取嘩眾取寵的極端手法,吸引極少數的選民支持,已可進入立法會。這不但令行政立法機關合作困難重重,亦令特區的政治生態日益激進和標榜抗爭,不利於社會穩定。  

  「雙議席、單票制」可增加特區政治局面的穩定性,並有利於政黨的長遠發展。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雙議席,單票制」下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受影響。

  良好的選舉制度,應該能夠讓議會廣泛、均衡地反映市民的聲音,既制衡、亦能配合行政機關,實現良好管治,「雙議席,單票制」更能有效達至這目標。

  Q:為何重新構建的選舉委員會把所有區議員的代表摒諸門外?

  A:區議會屬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下在特區設立的非政權性組織,理應就地區管理事務,包括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向政府提供意見,亦應以服務地區內的居民為依歸。

  近年區議會已明顯成為政治絕對主導的平台,並異化為反中亂港,阻礙特區政府施政的橋頭堡,令這個原屬「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偏離其原有的性質和定位。

  若繼續由區議會議員在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佔有相當席位,將延續目前制度的漏洞。

  Q:完善選舉制度是否為建制派「度身定做」,或把所有反對派排除在議會以外?

  A:不是。愛國不是某個群體的專利。無論是建制派或反對派;無論是保守派或民主派,只要符合愛國者的要求和具體的標準,都可以依法參加選舉,進入特區管治架構,為香港市民服務。

  中央官員已強調,「愛國者治港」不是要在香港的社會政治搞「清一色」,反中亂港分子和反對派是不能簡單畫上等號,反對派特別是「泛民主派」中也有愛國者,他們仍然可以依法參選,依法當選。

  Q:完善選舉制度是為構建「一言堂」的立法會?

  A:不是!中央一直對香港的情況和部分港人的取態是理解和包容的,從來沒有要求「一言堂」。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就說過:「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對一些具體問題存在不同意見甚至重大分歧並不奇怪,但如果陷入『泛政治化』的漩渦,人為製造對立、對抗,那就不僅於事無補,而且會嚴重阻礙經濟社會發展。」

  習主席明確表示「從中央來說,只要愛國愛港,誠心誠意擁護『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論持什麼政見或主張,我們都願意與之溝通。」

  Q:完善選舉制度的其中一個目標是提升管治效能,那是否表示將來的立法會只是「橡皮圖章」?

  A:不是!立法會有其制衡行政機關的職能,亦會受市民監察。

  在立法會變質和陷入泛政治化的局面前,行政機關都樂意與不同政治立場的議員交流合作,令政策更貼近民意。這次完善選舉制度正正是讓議會回復為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理性互動的平台,有助提升管治效能。

  Q: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篩選」候選人,將大大縮窄選民的選擇,是否有違公平公正參選原則?

  A:對參選政治公職人士進行包括國家安全在內的審查是世界各國選舉制度的通例,是對從政者最基本的政治倫理和法律要求。

  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亦要求參選人在參選時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並由選舉主任決定候選人是否符合參選資格,包括是否信納參選人是真心誠意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

  新設立的資格審查委員會將依法取代選舉主任確認候選人資格的職能,目的是要把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區管治架構之外,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一個重要制度保障,與候選人的政見或主張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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