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李宇軒續還押 5.18解上高院

時間:2021-04-08 04:24:54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胡家俊報道:「港獨」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早前因偷越邊境罪,被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他被移交香港警方後,再因涉嫌與黎智英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而被起訴。李昨日首度應訊,精神不錯但神色徬徨,他沒有申請保釋,須繼續還押,以待移交高等法院審理。

  案件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30歲的被告李宇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協助罪犯及無牌管有彈藥共三罪。他早前因接受強制隔離檢疫而缺席聆訊,在隔離令結束後,昨被押解往西九龍法院出庭。基於案情嚴重,警員穿上避彈衣、配備MP5衝鋒槍及雷明登霰彈槍在庭外戒備,衝鋒隊警車護送囚車進出法院。

  一度向旁聽席打眼色

  開庭前,李宇軒曾向旁聽席的人「蹙眉」打眼色,精神看來不錯。當聽取所面對的控罪時,他一直垂低雙手交疊,每聽完一項控罪的罪行詳情,除了回答明白,更微微向裁判官點頭鞠躬。

  控方透露,本案將會移交高院審理,並明言雖然辯方沒有保釋申請,控方亦反對李宇軒保釋外出。其後,法庭書記將李宇軒的權利讀出,包括提醒他若選擇認罪,亦會移交高院判刑。

  入羈留室 頭也不回

  法官蘇惠德將本案押後至5月18日再訊,以進行交付審訊程序。蘇官並要求辯方在下次再訊時,要向法庭交代李宇軒對控罪的取態。李宇軒須繼續還押,他進入羈留室時頭也不回,沒再理會旁聽者。

  散庭後,李宇軒的律師被記者包圍追問,他重申自己並非「官派律師」,並拒絕透露李宇軒委聘他作為法律代表的原因,強調「佢嘅意願,就係唔想透露任何嘢。」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