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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升學/內地127高校免試招港生 3.1報名

時間:2021-02-26 04:24:39來源:大公報

  2021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於3月1日開始接受報名,學生可於網上完成提交申請程序,截止日期為3月20日。考生在網上預先報名時需順序填報志願,每位考生可從內地127所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的高校名單中填報四所學校志願,每所學校可填報四個專業志願。此外,為了肯定申請人於非學術範疇上的卓越表現,所有參加免試收生計劃的在校考生,如具備相關才能,可經就讀學校的校長推薦,參加「校長推薦計劃」計劃。\大公報記者 韓玉瓊

  根據官方報名須知,國家教育部和香港教育局對2021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下簡稱「文憑試收生計劃」)的報名方法與往年相比有所調整。考生不再需要親臨現場或郵寄資料進行報名確認,相關程序會改以網上形式完成。

  須依序填報四學校志願

  文憑試收生計劃的報名資格是,學生須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以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以及是2021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屆考生。

  申請資料一經提交不得修改。如系統提示審核不通過(即初審及覆審都不通過),在限期內可以修改個人資訊部分,上傳項可再次上傳並提交。志願部分,獲獎經歷及其他個人經歷(非必要)之填入項不可修改。

  考生在網上預先報名時需順序填報志願,每位考生可從內地127所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的高校名單中填報四所學校志願,每所學校可填報四個專業志願。在符合最低錄取要求與擇優取錄的原則下,計劃將按照順序志願作錄取安排,每名考生只會獲一所學校的一項專業取錄。

  關於學校上傳「校長推薦計劃」資料,「校長推薦計劃」目的是肯定申請人於非學術範疇上的卓越表現,所有參加免試收生計劃的在校考生,如具備相關才能,可經就讀學校的校長推薦,參加此項計劃。每校名額不多於八個,學校擁有推薦與否的最終決定權;根據2021年的招生辦法,「校長推薦計劃」的最低錄取標準為香港中學文憑試四個核心科目(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數學科及通識教育科)的分數總和須為10分或以上,且每個科目的分數不得低於兩分;「校長推薦計劃」文件須由參與學校負責在報名系統上上傳,並須於 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晚上11時59分前)期間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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