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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汽油彈消防員襲警 囚34月

時間:2021-01-16 04:23:32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三名涉修例風波案件被告,包括一名34歲曾獲頒俗稱「花雞繩」的處長嘉許的消防員,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刑,被判監禁34個月。

  2019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學被激進示威者佔據,警方包圍理大校園後,有示威者在旺角堵路,警方驅散現場時,追捕持有汽油彈的方志雄,他被捕時激烈反抗,包括打中警員的頭盔面罩等。任職消防員的方志雄承認非法集結、抗拒警務人員、管有違禁物品、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以及管有無牌無線電通訊器具共五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4個月。

  法官祁士偉在判刑時表示,自前年7月示威衝突頻生,三被告在社會動盪時參與非法集結罪加一等。案件案情嚴重,方志雄手持汽油彈令行為升級,亦嚴重擾亂公眾秩序,幸好他沒有點燃汽油彈,否則將會面對更嚴重的縱火罪。法庭接納他對社會過往曾有良好貢獻,相信他之後要跟家人分離,及無法重返公職崗位,對他而言已是很深的教訓,決定判監34個月。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26歲的趙皓雋承認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共兩罪,判囚28個月;17歲的中六學生林展陶承認非法集結罪,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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