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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例

時間:2021-01-15 04:23:30來源:大公報

被告 36歲建築工袁志成承認前年7月在立法會外推鐵馬,參與非法集結。

原審判刑 裁判官林希維判監六星期。

上訴庭

改判結果 上訴庭改判九個月監禁。

被告 33歲公司董事助理庾家駒承認前年6月12日在政府總部外搬動鐵馬,參與非法集結。

原審判刑 裁判官林子勤判囚兩星期。

上訴庭

改判結果 上訴庭法官指原審將被告與較暴力的示威者情況分開考慮乃「錯到無可再錯」,改判監七個月。

被告 24歲男侍應鍾嘉豪於前年萬聖節藉詞中環「面具夜」參與非法集結。

原審判刑 裁判官何俊堯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上訴庭

改判結果 上訴庭改判即時監禁三個月。

被告 15歲少年承認去年1月在元朗街頭試擲五枚汽油彈。

原審判刑 裁判官水佳麗曾提及少年「優秀」,判感化令18個月。

上訴庭

改判結果 上訴庭改判少年進入勞教中心,接受禁閉式紀律訓練。

被告 15歲中四女生承認前年9月在天水圍貼文宣時,攜同白電油、乙醇等可製作汽油彈原料。

原審判刑 裁判官水佳麗判感化令12個月。

上訴庭

改判結果 上訴庭改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其間須守宵禁令。

被告 兩名14歲男女童承認前年11月在油尖旺區參與非法集結。

原審判刑 裁判官何俊堯判兩人接受兒童保護令一年,不留案底。

上訴庭

改判結果 上訴庭改為裁定兩人非法集結罪成立,需留案底,女被告改判感化令12個月,男被告改判社會服務令8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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