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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金融合作 落實科研資金「過河」

時間:2020-10-31 04:23:28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周宇報道:《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20年重點工作指出,要推進重點合作平台建設,共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促進人才技術便利流動

  文件強調,推進重點合作平台建設,一是要加快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充分發揮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聯合專責小組的機制作用,就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重大事項加強協商。加強政策創新,促進人才、資本、技術、信息等創新要素便利流動。

  其二,共同打造深圳前海深港現代化服務業合作區。加快推進《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修編。繼續推動深化金融合作政策先行先試,促進文創產業集聚發展,建設跨境投資與服務貿易平台。提升前海合作論壇層次和規格。

  其三,打造南沙粵港澳全面合作示範區。規劃建設粵港深度合作園,探索構建跨境跨區域聯動發展新機制。深化人才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探索先行先試人才開放政策。

  共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方面,要加快推進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建設,進一步推動在科技人才交流、科研攻關協同、科研資金流通等方面先行先試。落實好財政科研資金跨境使用政策,進一步便利資金跨境撥付。推進粵港澳聯合實驗室建設,推動大科學裝置進一步向香港創新主體開放共享。積極推動高標準布局建設國家實驗室。落實《粵港科技創新交流合作安排》,繼續實施粵港聯合資助計劃,着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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