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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林瑞華涉「犯聚」提堂

時間:2020-10-30 04:23:36來源:大公報

  圖:陳淑莊離開法庭時試圖避開記者,沒有回應提問

  【大公報訊】今年四月,《大公報》踢爆公民黨陳淑莊於「限聚令」生效後,涉嫌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等約20人在「落半閘」酒吧內聚會。陳淑莊、林瑞華事後被票控違反「限聚令」,酒吧負責人亦被票控兩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提堂,三人獲准押後答辯。

  事發時仍是立法會議員的陳淑莊,與林瑞華分別被票控於今年4月2日至4月3日期間,在深水埗大南街「HANDS」酒吧內,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參與受禁群組聚集;亦即違反俗稱的「限聚令」。該酒吧的負責人陳偉才則被票控兩罪,其中一張傳票指控他於4月2日違反政府防疫措施要求,容許酒吧在客人進入前不量體溫、容許多於四人一枱;另一傳票,則指控陳於4月2日至4月3日期間違反俗稱的「禁酒吧令」。

  控方在庭上表示,由於四張傳票源於同一事件,故申請合併處理,並準備好讓三名被告答辯。三人則透過律師稱,需時索取研究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故申請押後答辯。

  三人擬拒交罰款

  裁判官梁嘉琪詢問本案之後會否再有其他被告;控方回應指,今次事件只會牽涉陳淑莊等三名被告人。最終,裁判官批准本案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據了解,陳淑莊等三人擬拒交罰款。

  陳淑莊被《大公報》踢爆涉違反限聚令後,一度辯稱當時是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出席「公務會議」。特區政府其後發稿駁斥其謬論,指當時公眾人士若可進入該酒吧,有關禁止群組聚集的規定便適用,而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不屬豁免範疇。

  昨日陳淑莊離開法庭時試圖避開記者但不成功,記者追問她會否更改早前「公務會議」的說法,她沒有回應,匆匆改往另一方向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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