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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 還押過新年

時間:2020-10-30 04:23:35來源:大公報

  圖:鍾翰林昨早由警車押解至西九龍法院提堂\路透社

  「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企圖「着草」不成,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落案控以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等四宗罪。昨日庭上披露鍾在過去兩年間,處理近70萬港元被指是犯罪得益的眾籌款項;另指鍾在今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多次在「學生動源美國分部」等Facebook專頁發表涉分裂國家帖文,裁判官以被告有潛逃風險拒絕其擔保申請,鍾須還押監房看管,《大公報》向與鍾翰林過從甚密的「台獨」分子楊月清就事件回應,至截稿前未有回覆。\大公報記者 黃浩輝 胡家俊

  報稱無業的被告鍾翰林(19歲),被警方落案起訴一項分裂國家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及兩項洗黑錢罪。昨晨約8時30分,鍾由警車押解至西九龍法院提堂,他頭髮蓬鬆,面容憔悴,法庭內外坐了約50人,包括鍾的姨媽及同案被捕獲保釋的女友何忻諾,有部分是經常到法庭旁聽的「旁聽師」。

  辯稱非網站管理員

  控罪指,鍾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間,違反國安法第20條分裂國家罪,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鍾翰林亦被控於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間,涉及兩項洗黑錢罪。指他透過滙豐銀行及PayPal處理超過69萬元從公訴罪行得益的款項,而該兩筆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另外,鍾亦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指他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

  據了解,就鍾翰林牽涉的分裂國家罪,控方指稱他自今年七月起,多次在「學生動源美國分部」等Facebook專頁發表涉案言論。他向警方聲稱,從沒發布過任何涉案言論,稱發布者及該專頁的管理員另有其人。警方調查相關電郵,相信鍾正是該專頁的管理員。《大公報》發現有關Fb專頁於10月10日發布一篇相關文章。

  「台獨」分子楊月清拒回應

  控方提出押後案件十個星期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又透露案件另涉及三至四名疑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以被告有潛逃風險、保釋期間再犯案為由,拒絕其擔保申請,將他還押監房看管。案件押後到明年1月7日再訊。

  《大公報》記者昨日以電郵向與鍾翰林過從甚密的「台獨」分子楊月清就事件回應,至截稿前未獲回覆。另外,自鍾翰林被警方拘捕後,《大公報》按他申報的地址登門了解,應門一名女士反應迴避,聲稱不認識鍾翰林,又指「我住咗廿年,附近沒有人姓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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