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餐飲食肆(包括酒吧/酒館)堂食時間延長至凌晨二時;
❷ 食肆每枱人數上限增至六人;
❸ 酒吧/酒館、夜店/夜總會每枱人數上限增至四人;
❹ 酒吧/酒館的客人只可在餐桌飲食,離開餐桌時必須戴口罩;
❺ 餐飲食肆、夜店/夜總會可恢復現場表演、跳舞;
❻ 室內體育處所及公眾溜冰場內,市民做運動時可不戴口罩;
❼ 餐飲食肆(包括酒吧及酒館)、公眾娛樂場所(包括主題公園、表演場地)、夜店或夜總會、泳池,人數上限放寬75%。
❽ 康文署公布11月3日重開公眾泳灘
資料來源:食物及衞生局、康文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