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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女職員阻清路障搶手機 輕判社服令

時間:2020-10-23 04:23:23來源:大公報

  圖:有市民將雪糕筒等路障搬離路中心(圖左),施妙珍(箭嘴示)卻再把雪糕筒扔回路中,然後再用粗口辱罵市民

  【大公報訊】曾在香港高等法院任職的28歲助理文書主任施妙珍,日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昨日被法庭裁定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據悉,這是香港首次有司法機構職員因在「修例風波」中違法被控罪成。

  案情指,去年11月18日,事主江慧如在中環畢打街見到有人聚集堵路,嘗試清理路障並拍下堵路者的照片,隨即遭被告施妙珍及其他搞事者阻撓。被告以粗口稱呼江慧如,並挑釁叫江慧如來打自己,更欲搶走她的手機但不成功。搞事者包圍江慧如並要求她刪除照片,江慧如最終在一位外國男子的掩護下離開。施妙珍在案發後兩日於高等法院外被香港警方拘捕。

  施妙珍於本月8日在法庭承認控罪,裁判官以控罪嚴重為由拒絕她的擔保申請,施妙珍隨即還押至22日出庭接受判刑。

  東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稱,被告坦白認罪,表現出悔意,相信她已明白溝通的重要性,及使用武力改變他人想法並非合適做法。且被告罪成後已被即時還押14日,相信她已經明白獄中滋味,更因案件辭去工作,遭受損失,故接受感化官建議,判處24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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