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大男生吳敦義在上水被搜出兩支士巴拿,被判18個月感化。圖為去年11月黑暴在全港多區煽動所謂「大三罷」
【大公報訊】記者段遠峰報道:去年11月黑暴煽動所謂「大三罷」期間,21歲中大男生吳敦義在上水被搜出兩支士巴拿,他早前承認兩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昨日在粉嶺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
辯方在求情時表示,被告還押三星期後已感到後悔,加上重犯機會低,同時得到家人的支持,故希望法庭判處感化令,獲裁判官接納。
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大批暴徒在上水各處聚集堵路。約當日早在七時許,有警員發現被告吳敦義形跡可疑,截停他後搜出兩支分別為銀色及黃色的士巴拿,以及電筒、電池、防毒面具、面巾及勞工手套等物品。被告被捕後曾經「踢保」,其後在今年五月再次被捕。